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方便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交和接收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甘肃省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有关规定,编制本指南。
一、政府信息公开主体及范围
县政府信息公开主体包括县政府及县政府各组成部门、直属机构、部门管理机构(以下统称为县级行政机关)。县政府信息公开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除以下信息外,其余政府信息应当公开:
(一)依法确定为国家秘密的政府信息;
(二)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的政府信息;
(三)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
(四)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公开会对第三方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政府信息,但是第三方同意公开或者行政机关认为不公开会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除外;
(五)县级行政机关内部事务信息,包括人事管理、后勤管理、内部工作流程等方面的信息;
(六)县级行政机关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过程中形成的讨论记录、过程稿、磋商信函、请示报告等过程性信息以及行政执法案卷信息(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该公开的从其规定)。
二、信息公开的主体及方式
(一)主动公开
1.县政府及县政府办公室负责向社会主动公开县政府及县政府办公室制发的非涉密类政府信息。主要包括:
(1)县政府“和政府发”、“和政府函”和县政府办公室“和政办发”、“和政办函”文件中宜于主动公开的文件。
(2)政府工作报告、重大决策、重大工作部署及相关政策解读情况。
(3)非涉密的县政府重大活动。
(4)非涉密的领导活动、讲话。
(5)非涉密的县政府全体会议、常务会议内容。
(6)县政府人事任免。
(7)非涉密的县政府重大督办事项。
(8)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重点领域信息。
(9)县政府及其工作机构的领导人员简历、职务、分管工作、机构职责等信息。
公开形式:
(1)和政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网址:http://www.hezheng.gov.cn,微信公众号“和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开信息。
(2)和政县档案馆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
地址:和政县三号统办楼2楼
开放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和政县图书馆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
地址:和政县三馆一中心1楼
开放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和政县政务大厅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
地址:和政县城关镇兴和路3号
开放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和政县三合镇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
地址:和政县三合镇周刘家村二社31号
开放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和政县马家堡镇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
地址:和政县马家堡镇中庄村李家城社288号
开放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和政县卜家庄乡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
地址:和政县卜家庄乡卜家庄村阴洼社32号
开放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和政县买家集镇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
地址:和政县买家集镇团结村下河那社
开放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3)通过新闻发布会、广播、电视等其他形式公开政府信息。
2.县政府授权县政府部分组成部门、直属机构和部门管理机构负责主动公开以下政府信息:
(1)县发改局负责发布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执行情况报告;
(2)县财政局负责发布县级财政预算、决算报告;
(3)州生态环境和政分局负责发布环境质量公报;
(4)县统计局负责发布统计公报;
(5)县司法局负责发布县政府规章;
(6)依照有关规定应当公开的县政府的其他信息。
3.县政府各组成部门按职能主动公开以下政府信息:
(1)自然、资源、人口、社会、经济发展等方面非涉密情况;(责任单位:县政府各部门)
(2)自然灾害、公共卫生、安全生产、社会安全等突发公共事件的预报、发生和处理情况;(责任单位:县应急管理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卫健局、县公安局、县农业农村局等部门)
(3)国土空间规划及执行情况;(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
(4)土地征收批准文件;(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
(5)政府投资的重大建设项目的规划、设计、建设、公开招投标及工程进展情况、资金使用情况;(责任单位:县发改局、财政等部门)
(6)招商引资项目;(责任单位:县招商局)
(7)资源开发方面的规划、招投标资格及实施过程和结果;(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县水务局等部门)
(8)扶贫、优抚、社会保障等方面的标准、条件及实施情况;(责任单位:县扶贫办、县民政局、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县人社局、县卫健局、县医保局、县残联等部门)
(9)公益事业的投资、建设和使用情况;(责任单位:县民政局)
(10)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政府采购限额标准、采购方式、采购结果;(责任单位:县财政局)
(11)政府基金(专项资金)的安排,支持项目的条件、标准、申请程序、批准结果、使用和监督情况;(责任单位:县政府各部门)
(12)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及其审计工作报告中指出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责任单位:县审计局)
(13)办理行政许可和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的依据、条件、程序及办理结果;(责任单位:具有行政许可和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的部门)
(14)实施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的依据、条件、程序以及具有一定社会影响的行政处罚决定;(责任单位:具有行政处罚权、行政强制权的部门)
(15)行政事业性收费事项的目录、标准、依据;(责任单位:县发改局)
(16)政府定价目录或指导价目录的调整;(责任单位:县发改局)
(17)公务员招考的职位、名额、报考条件等事项以及录用结果;
(18)高等院校招生考试及录取情况;(责任单位:县教科局)
(19)本机关的管理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领导成员及分工情况;(责任单位:县政府各部门)
(20)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有关规定要求应当主动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
公开时限:县政府各组成部门应当制定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并及时调整更新,明确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并通过和政县人民政府门户网、信息公告栏、电子屏幕、广播、电视、政务新媒体以及其他便于公众及时获取政府信息的载体公开信息。以上信息的公开时限为自信息产生或变更后的20个工作日内。
(二)依申请公开
除上述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行政机关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其中,公众向县政府及县政府办公室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按以下方式办理。
1.受理机构
和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负责受理公众向县政府及县政府办公室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8:00(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咨询电话:0930-5521059
传 真:0930-5521777
通讯地址:和政县城关镇一号统办楼三楼
邮政编码:731200
2.申请方式
向县政府及县政府办公室申请获取政府信息的申请人,应当填写《和政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以在和政县人民政府网“信息公开”栏目下“依申请公开”子栏目下载,复制有效。填写书面《申请表》确有困难的,申请人可以口头提出,由受理机构代为填写。县政府和县政府办公室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但申请人可通过电话咨询申请程序。
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应当真实载明下列内容:
(1)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身份证明、联系方式;
(2)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名称、文号或者便于受理机构查询的其他特征性描述;
(3)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形式要求,包括获取信息的方式、途径。
个人提出申请时,应当同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申请时,应当同时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或营业执照复印件。
3.申请渠道
(1)信函申请。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应当在信封的显著位置标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将申请邮寄至受理机构。
(2)当面申请。县政府办公室负责接收当面申请。
(3)传真申请。申请人可通过传真方式向受理机构发送申请表。
(4)互联网申请。申请人可通过和政县人民政府门户网“信息公开”栏目下“依申请公开”子栏目,直接填写并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4.申请处理
受理机构收到申请后,将进行登记和审核。经审核申请的内容描述不明确,或者未按要求提供相应身份证明的,受理机构将给予指导和释明,并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作出补正。经审核申请符合受理各项规定的,受理机构将根据《条例》第三十六条之规定分别作出答复。
5.申请受理时间
(1)申请人当面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以提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2)申请人以邮寄方式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以行政机关签收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以平常信函等无需签收的邮寄方式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应当于收到申请的当日与申请人确认,确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3)申请人通过互联网渠道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的传真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以双方确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6.答复时限
受理机构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将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将于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需要延长答复期限的,将按程序报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的期限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受理机构征求第三方和其他机关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上述期限内。
三、政府信息公开审查
对于拟公开的政府信息,县级行政机关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审查。不能确定政府信息是否可以公开的,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报有关主管部门或者保密行政管理部门确定。
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机构名称:和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办公地址:和政县城关镇一号统办楼三楼
办公时间:8:30—12:00 14:30—18:00(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930-5521059
传 真:0930-5521777
电子邮箱:1782251894@qq.com(此邮箱不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仅提供咨询等服务)
五、监督方式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1.和政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
单位名称:和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电话:0930-5521059
传 真:0930-5521777
通信地址:和政县城关镇一号统办楼三楼
邮政编码:731200
2.行政复议
单位名称: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联系电话:0930-6214308
通讯地址:临夏市红园路13号
邮政编码:731100
3.行政诉讼
单位名称:临夏回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联系电话:0930-6245000
通讯地址:甘肃省临夏州临夏市北滨河东路
邮政编码:731100
为切实关怀山区女童身心健康成长,普及生理健康与自我保护知识,传递社会温情,2026年中国社会福利基金会“小丫包”爱心物资发放仪式在和政县龙泉小学顺利举办。共青团和政县委、和政县义工协会、和政县人民检察院相关工作人员及龙泉小学全体师生共同参与本次活动。
仪式现场,学校负责人详细介绍了中国社会福利基金会爱小丫基金发展历程。据了解,该基金2013年成立,始终坚守“让困境山区女童都拥有一套干净内衣裤”的初心;旗下“女生加油计划”以发放“小丫包”爱心物资为载体,同步开设小丫课堂,系统为女童讲解生理卫生、人身安全防护、青春期健康等知识,全方位护航女童成长。
活动现场,学生代表有序领取爱心物资。团县委负责人勉励同学们珍惜社会各界的关怀,自立自强、乐观向上,努力成长为积极向上、向阳而生的新时代少年。
和政县人民检察院工作人员结合未成年人保护相关法律法规与真实案例,围绕青春期自我保护、防范不法侵害、应急避险等内容,用通俗易懂的语言为在场女童普及法治知识,引导孩子们树立安全防范意识,学会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小小小丫包,浓浓助学情。此次捐赠活动,不仅为和政县龙泉小学女童送上实用物资,更将生理健康科普、法治安全教育带进校园,搭建起社会、学校、司法多方协同守护女童成长的连心桥。下一步,和政县将持续联动团委、公益协会、检察机关等多方力量,常态化开展关爱女童公益活动,以长久不息的爱心守护,为山区女孩的美好未来保驾护航。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给全国特岗教师代表重要回信精神,全面落实《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年)》,加强新时代农村教师队伍建设,推动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扎实推进乡村全面振兴,按照《甘肃省教育厅 甘肃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6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甘教师函〔2026〕8号)要求,2026年我州继续组织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以下简称“特岗计划”),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实施范围
2026年,我州将在以下7个县(市)实施“特岗计划”,具体为:临夏市、临夏县、康乐县、和政县、广河县、东乡县、积石山县。
二、计划和岗位
(一)全州计划招聘“特岗计划”教师317名(含已签约农村学校教育硕士11名),聘期为3年。
(二)实施县(市)招聘计划和岗位设置情况详见《临夏州2026年“特岗计划”招聘岗位计划表》(附件1)。
三、基本原则
(一)招聘工作由州、县(市)教育、人社、财政等部门共同负责,遵循“公开、公平、自愿、择优”原则。
(二)按照学科结构和教师岗位需求,科学合理设置招聘岗位。
(三)设岗学校为“特岗计划”实施县(市)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
(四)“特岗计划”实施由州上统筹安排、各县(市)具体组织实施,实行公开选拔、按岗招聘、合同管理,明确用人单位和应聘人员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各县(市)要细化措施、明确责任、强化协同,认真做好宣传报名、配合开展笔试、资格审核、面试、成绩发布、体检、考察、公示、选岗、聘用、培训、上岗等工作。
(五)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乡村学校任教,为乡村学校补充特岗教师;持续优化教师队伍结构,进一步加强道德与法治、科学、信息科技、体育与健康、艺术、劳动、心理健康等紧缺学科教师的补充。
(六)鼓励教育情怀深厚、专业素养卓越、教学基本功扎实的“双一流”建设高校优秀毕业生报考“特岗计划”。
(七)支持鼓励符合条件的优秀退役军人、优秀退役运动员报考“特岗计划”。
四、报考事项和要求
(一)报考条件
1.志愿到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任教,具有农村教育情怀和奉献精神,服从组织安排。
2.符合招聘岗位要求,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尚未认定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报名考生,应当参加2026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且应在2026年7月31日前认定取得报考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
3.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和心理条件。符合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要求,无刑事犯罪记录和其他不得聘用的违法记录。
4.本科及以上学历,以师范类专业为主。招聘岗位具体学历、专业要求已由实施县(市)根据实际情况作出了明确规定,州上将各县(市)制定的岗位计划表进行了汇总发布,详见《临夏州2026年“特岗计划”招聘岗位计划表》(附件1)。
5.报考考生须为临夏州户籍。现户籍地(户籍迁入截止时间为2026年6月15日)或高考时家庭户籍所在地为临夏州各县(市)的毕业生均可报名。
6.年龄不超过33周岁(1992年6月15日及以后出生)。符合报考条件的优秀退役军人、优秀退役运动员年龄放宽至35周岁(1990年6月15日及以后出生)。
7.截止公告发布日,尚在临夏州内各级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正式职工、项目人员不得报考。
(二)部分报考岗位要求
物理、化学、生物教师资格证书可报小学科学岗位。报考小学全科岗位的人员,所学专业为小学教育或初等教育的,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可不做限制。
(三)其他要求
1.参加过“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和有从教经历的志愿者及参加过半年以上实习支教的师范院校毕业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2.参加2018年省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甘肃省深度贫困县农村学校支教行动”且支教鉴定合格的考生,凭《甘肃省深度贫困县农村学校支教行动实习支教鉴定表》的复印件(由档案管理部门加盖公章证明与原件一致)面试成绩加10分。
3.报考语文、政治、历史、地理岗位的考生须参加文科类笔试;报考数学、物理、化学、生物、科学岗位的考生须参加理科类笔试;报考体育岗位的考生须参加音体美类笔试;报考英语、心理学、小学全科岗位的考生可根据自身实际,自愿选择参加文科类或理科类笔试。不按照要求参加对应类别笔试的考生,笔试成绩无效。
五、报考程序
(一)报名
考试报名实行告知承诺制,全程网上报名,免交报名费。报考人员在报名时对本人所填报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有效以及符合报考条件做出承诺,愿意接受考试组织机构的核查和考试后教育部门的审核,愿意承担不实承诺的法律责任及接受处理,并签署报名系统中的《“特岗计划”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电子文本),一经提交即具有法律效力,不允许代为承诺。对考试后资格审核环节中发现与报名提交信息不一致或不符合报名条件的,考试成绩无效,不予录取。对编造报考条件,骗取考试资格,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1.提交报名申请
报名时间:2026年6月15日9:00至6月19日18:00
(1)考生注册。报考人员需登录“甘肃人事考试网”(https://ks.rst.gansu.gov.cn),进入“网上报名”栏目,点击“2026年选拔招募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从事‘特岗计划’服务考试”,使用本人正确手机号码(需保持畅通)进行用户注册,注册时必须准确填写本人姓名和身份证号(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件必须一致),并妥善保管用户名和密码。
(2)上传照片。报名人员网上报名时,应按要求上传电子照片,照片须为本人近期彩色标准1寸半身免冠正面证件照,红色、白色或蓝色背景均可,并经“人事考试照片审核处理工具”软件审核,文件格式为JPG格式(尺寸25mm×35mm,像素295px×413px)大小应小于20K。照片质量审查不合格的,须按要求重新上传,否则报名不能通过,照片上传成功后不能修改。
(3)签订《“特岗计划”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注册完成后,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特岗计划”实施文件和《“特岗计划”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在诚信承诺的基础上确认承诺书内容并提交,提交后立即生效并具有法律效力。
(4)填写报考信息。考生以公布的户籍要求为准,每人限报一个志愿服务县(市)的一个学科岗位。“三支一扶”“特岗计划”“西部计划”三类项目考生只能报考其中一项,选择填报其中一项后不得改报;对伪造、变造、冒用有关证件、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的、恶意注册干扰正常报名秩序的,取消报考资格,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2.报名信息确认
信息确认时间:2026年6月15日9:00至6月19日18:00
(1)报考信息提交。“特岗计划”报考信息提交后,由报名系统对报考信息自动进行确认(非人工审核报名信息),报考人员应及时点击“报名结果”,查看系统确认结果,仅保存报考信息但未提交的,报名不成功。
(2)信息修改
①个人身份信息修改
为确保考试的严肃性和公平公正,报名期间,报考人员仅可申请更改填写错误的两类个人身份信息:一是报考人员姓名中明显的错别字,主要指同音字、形似字等;二是报考人员身份证号码中不涉及出生年月的个别错误数字。其他报名个人身份信息不予更改。
修改流程:报考人员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填写《“特岗计划”考生身份信息更改申请表》(附件2),现场向报考县(市)教育部门提交修改申请,受理截止时间为2026年6月19日12时,逾期不予受理。县(市)教育部门审核后报州教育局汇总,州教育局汇总后报省教育厅协调省人力资源考试中心审核修改,上报时间截止为2026年6月19日16时,逾期不予受理。
温馨提示:因信息修改需要一定办理周期,报考人员向报考县(市)提交修改申请后,无需等待修改信息结果,各报考县(市)应当引导报考人员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先按照正常流程完成报名,以免错过报名时间。
②其他报考岗位信息修改
除“个人身份信息修改”中的两类个人身份信息外,经报名系统确认通过的其他报考信息,如有填写错误,报考人员可点击“填写报考信息”中的“修改”按钮自行修改,一旦点击“修改”按钮并保存后,必须重新提交报考信息进行报名确认,并点击“报名结果”查看系统确认结果。若修改后未重新提交系统进行报名确认,则报名不成功。
3.打印《准考证》
打印时间:2026年7月7日9∶00至7月11日9∶30
报考人员需登录“甘肃人事考试网”(https://ks.rst.gansu.gov.cn),进入“准考证打印”栏目,按照提示打印本人准考证并妥善保管,以备考试、资格审核等环节使用,无本人《准考证》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人员打印准考证后,应认真阅读《准考证》考生须知,并提前熟悉考点。
(二)笔试
1.笔试组织
省人力资源考试中心负责全省“特岗计划”考试报名系统维护、信息汇总、命题制卷、试卷保管、考场编排、阅卷登分、雷同处理、成绩查询等考务组织工作。各县(市)教育部门要主动加强与人社等部门的沟通协调,明确职责分工,共同配合州上做好笔试考务实施和考场安排工作。
2.笔试时间和地点
公共基础知识测试:2026年7月11日9:00-11:00;
专业基础知识测试:2026年7月11日14:00-16:30。
考试地点以准考证上标注指定的地点为准。
3.笔试科目和内容
本次考试笔试分为“公共基础知识”测试和“专业基础知识”测试两部分,各占100分,总分200分。
“公共基础知识”测试内容主要包括时事、政治、法律、经济、管理、计算机应用、公文写作与处理等方面的相关基础知识。
“专业基础知识”测试按文科类、理科类、音体美类分别命题考试。其中,文科类测试内容为中小学语文、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理科类测试内容为中小学数学、物理、化学、生物;音体美类测试内容为音乐、体育、美术专业的相关知识。各类测试内容还包括教育教学常识、师德师风素养、育人基本能力、教育学、心理学等内容。
考试不指定教材,不委托任何单位(机构)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班。
4.应试证件
应试人员必须携带从报名系统打印的《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或临时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居民身份证遗失或过期者,应于考前至公安派出所补办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
5.考试违纪处理
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考试结束后,由国家指定的专业机构进行雷同检测,被甄别为雷同试卷的考生,给予考试成绩无效处理。有其他相关证据证明雷同试卷考生存在作弊行为的,视具体情形由人社部门对其做出违纪违规处理。
6.笔试成绩查询
考生可于7月29日左右登录甘肃人事考试网(https://ks.rst.gansu.gov.cn),进入“成绩查询”栏目,查询考试成绩。对因违纪或违反《“特岗计划”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记入诚信档案的考生,考试成绩作无效处理。
郑重提醒:甘肃人事考试网(https://ks.rst.gansu.gov.cn)是“特岗计划”考试报名、准考证打印、成绩查询的唯一官方网站,考生请勿登录点击山寨网站、虚假网站不明链接填写个人身份信息,以免造成信息泄露。
(三)资格审核
资格审核时间为2026年7月31日至8月1日(如有调整,以公告为准),地点在“特岗计划”实施县(市)公布的指定地点。笔试结束后,符合面试条件的考生须持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户口本、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以及在网上报名系统自行打印的《甘肃省2026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报名表》进行资格审核。
已参加2026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但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考生,可按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学段、学科报考相应岗位,现场资格审查时须提供有效期内的教育部考试中心《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及相应等级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纸质证书遗失的,通过国家政务服务平台或中国教育考试网、全国普通话培训测试信息资源网查询测试成绩,查询结果与证书具有同等效力),并承诺在2026年7月31日前取得教师资格证书,未取得的取消招聘资格。
如本人因故无法参加资格审核的,可委托代理人进行审核,审核时除提供上述规定的证件外,还须持委托书和被委托人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资格审核由州教育局负责组织协调,县(市)教育行政部门具体实施,依据报考条件对面试资格进行审核确认。
(四)面试
笔试成绩公布后,各实施县(市)要严格按照分学段(小学学段、初中学段)对应学科招聘计划的120%划线,笔试成绩按照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按小数点后第三位及之后数字进行四舍五入,下同)排名,依据考生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可文理兼报的岗位(英语、心理学、小学全科)在进行考生笔试成绩排名时不区分报考类别,依据考生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面试人员不足招聘计划120%的学科,各实施县(市)可综合考虑,根据紧缺程度,结合该学科所在大类(文科类、理科类、音体美类)考生平均分数划定最低分数线,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达到最低分数线的应聘人员可全部确定为面试资格复审人员。面试工作由州教育、人社部门统筹安排,实施县(市)教育、人社部门具体负责开展。面试采取现场抽题、现场备课、现场讲课方式开展,具体要求以州上发布的面试公告为准。各县(市)要认真组织面试工作,严格面试程序,面试过程全程录像,保证考试公开、公平、公正。组织选拔特岗教师过程中产生的面试费用由实施县(市)承担,不得向考生收取任何费用。
(五)人选确定
面试结束后,各实施县(市)要按照中小学文科、理科、音体美类笔试总成绩(满分200分)/2×70%+面试成绩(满分100分)×30%换算总成绩,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其中面试缺考、违纪或面试成绩为0的考生不计算总成绩。实施县(市)按照分学段(小学学段、初中学段)及对应岗位学科,依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确定拟录用人员。笔试和面试总成绩并列时,笔试成绩高者优先录用,笔试成绩也相同时,笔试专业课成绩高者优先录用,笔试专业课成绩也相同时,采取加试面试的方式确定拟录用人员(参加过“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和有从教经历的志愿者及参加过半年以上实习支教的师范院校毕业生和退役军人不加试优先录取)。在确定的拟录用人员范围内,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由拟录用人员自愿选择岗位。如实施县(市)拟录用人员达不到计划数的,在设岗不变的前提下,由州上在本州跨县(市)、同学段同学科进行调剂,不得更换岗位、跨学科调剂,同时要求跨县(市)调剂人员笔试成绩达到调剂县(市)设置的本岗位进入面试的最低分数线。如调剂结束后仍有剩余岗位,由州上汇总报省教育厅进行全省补录,开展补录的县(市)可适当推迟第二批特岗教师到岗时间。
(六)体检
对拟聘用人员,由各实施县(市)按照当地事业单位录用人员体检标准和程序组织体检。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录取资格。
(七)复审和公示
由设岗县(市)向社会公示拟聘用人员信息,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八)录取并签订聘用合同
全省公示无异议后,由省教育厅发布上岗通知,设岗县(市)与拟聘用的特岗教师签订聘用合同。
(九)上岗任教
特岗教师须根据设岗县(市)教育行政部门的统一安排,经岗前培训合格后,到合同规定的学校上岗任教。
六、保障措施
(一)中央财政继续以4.18万元/人/年的标准对特岗教师进行补助,各县(市)要强化主体责任,确保特岗教师工资按时足额发放,按规定缴纳“五险一金”,同等条件下在薪酬待遇、职称评聘、评先评优、年度考核等方面享受与当地公办学校在编教师同等待遇,除中央工资性补助外的部分,由县(市)财政负责补齐。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落实服务期满特岗教师相关优惠政策。落实好周转宿舍等安排,帮助解决工作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加强留任管理,严格按照有关文件精神,保证三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且愿意留任的特岗教师及时入编并落实工作岗位,做好相关人事、工资关系等接转工作,连续计算工龄、教龄,不再实行试用期,做好服务证书编制和发放工作。
(二)“特岗计划”的实施与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相结合。已签约的符合条件要求的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免试纳入“特岗计划”管理。特岗教师3年聘期视同“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要求的3年基层教学实践。
(三)不得随意调动(含借调)服务期内的特岗教师。实施县(市)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特岗教师的统一管理,对于违反法律法规、师德师风要求、学校规章制度和合同相关规定的特岗教师,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四)特岗教师户口和档案关系原则上统一转至工作学校所在地的县级人事档案管理部门。
七、工作要求
(一)积极有效开展招聘工作
1.多途径发布招聘信息。各县(市)要及时广泛发布招聘信息,结合本县(市)实际情况,尽快启动2026年特岗教师公开招聘工作。招聘公告须在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公开招聘服务平台上发布,要通过多种途径广泛推介招聘信息,扩大信息发布范围和社会知晓度,及时为高校毕业生应聘提供岗位信息。州、县(市)要建立健全招聘考试应急处置机制,有效预防、及时管控和妥善处理考试期间突发事件,确保2026年全州“特岗计划”招聘安全有序、公平公正进行。
2.按要求设置考场。考点设在临夏市,要按照择优原则设置考点,考场须为标准化考场,各县(市)须积极配合州上组织开展笔试工作,并提前做好考场设置等相关工作。州考务实施机构于2026年6月24日前将试卷预订单和考点考场报省人力资源考试中心。
3.规范实施招聘。各县(市)要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落实,确保招聘过程公开、公平、公正。严禁设置歧视性、指向性条件,不得将毕业院校、国(境)外学习经历、学习方式(全日制与非全日制)作为限制性要求,严禁进行“简历筛选”,保障所有符合条件人员平等参与。
(二)系统开展特岗教师培训
各县(市)要对标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目标,围绕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建设,制定培训规划,为特岗教师提供高质量的培训研修服务。强化教育家精神引领,将师德师风和教育家精神融入教师培训全过程,规范教师从教行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加强岗前职后培训,按照特岗教师实际需求优化培训内容和方式,开展针对性的教育和培训,鼓励将特岗教师纳入州、县(市)名师工作室进行重点培养;加强非师范专业特岗教师教育教学技能培训,提升教育教学素质与能力。师范类专业毕业生培训安排不少于10天,非师范类专业毕业生培训安排不少于20天。
(三)扎实做好特岗教师信息管理
教育部将把“全国教师管理信息系统”相关数据作为“特岗计划”实施情况、核定招聘计划和拨付中央补助经费的唯一基础数据,各实施县(市)录取结束后,要高度重视、倒排时间表、明确责任,扎实做好“全国教师信息管理系统”相关数据录入和更新工作,各县(市)教育局要加强审核把关,切实保证数据完整准确。及时掌握特岗教师的基本信息,加强动态管理,深入挖掘和广泛宣传特岗教师中的优秀典型。
(四)加强工作监督指导
州上将加强对所辖县(市)“特岗计划”实施工作的全面指导,重点监督招聘计划完成、特岗教师各类待遇保障、以及入编入岗等政策要求落实情况,对于存在问题的县(市),州上将加大督促指导力度,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整改。
各县(市)于2026年8月7日前将公示期满无异议且审核同意的拟聘用特岗教师汇总表(附件3)和特岗计划实施情况总结报送州教育局,由州上统一上报省教育厅。
八、资格审核地点
1.临夏市:临夏市教育局人事股203室(临夏市前河沿路6-104号浙临批发商城隔壁)
2.临夏县:临夏县教育局人秘股313室(临夏县韩集镇双城村光明社区主干道5号)
3.康乐县:康乐县教育局3楼会议室(康乐县附城镇永乐路1号)
4.广河县:广河县教育局218办公室(广河县城关镇二号统办楼)
5.和政县:和政县教科局323办公室(和政县2号统办楼)
6.东乡县:东乡县教育局2号楼203人秘股(东乡县锁南镇东西大街)
7.积石山县:积石山县教育局2楼会议室(积石山县移民初级中学向下200米)
九、咨询方式
特岗教师招聘工作以县(市)为主,广大考生如对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资格条件等需要咨询,请直接与县(市)教育局联系。若遇到疑难问题,经县(市)教育局汇总后由工作人员统一向州教育局反馈,州教育局请示省教育厅后统一答复。如有报名技术问题咨询,请直接与省人力资源考试中心联系(联系电话:0931-4670278、8948645)。各县市教育局咨询电话如下:
1.临夏市教育局 人事股 杨老师 联系电话:0930-6312398
2.临夏县教育局 办公室 王老师 联系电话:0930-3222157
3.康乐县教育局 人事股 李老师 联系电话:0930-4421366
4.广河县教育局 办公室 马老师 联系电话:0930-5621678
5.和政县教科局 办公室 易老师 联系电话:0930-5581361
6.东乡县教育局 人秘股 马老师 联系电话:0930-6923003
7.积石山县教育局 办公室刘老师 联系电话:0930-7721245
附件:
1. 临夏州2026年“特岗计划”招聘岗位计划表.xlsx
2.“特岗计划”考生报名信息更改申请表.doc
3.临夏州2026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聘用人员信息汇总表.xls
4. 专业目录.zip
临夏州教育局
临夏州财政局
2026年6月15日
乡村振兴,教育为先;童心筑梦,关爱同行。为持续深耕乡村教育帮扶,守护农村少年儿童身心健康,汇聚起媒体平台与爱心机构、企业的公益合力,6月12日,由甘肃省广电总台青少传媒中心联合甘肃少年儿童出版社、兰州华厦眼科医院、农夫山泉公司共同举办“点亮童心、筑梦和政”公益助学活动,走进我县新营镇大沟小学,以物资捐赠、健康科普、艺术课堂的多元形式,为乡村孩子们送去温暖与希望。甘肃广电总台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年玉英、甘肃广电总台青少传媒中心相关负责人,县委宣传部、新营镇、大沟村相关负责人,省上媒体记者,甘肃少年儿童出版社、华夏眼科医院、农夫山泉公司工作人员、大沟小学全体师生共计170余人参加本次活动。
捐赠仪式上,甘肃少年儿童出版社为学校捐赠了品类丰富的少儿图书,拓宽了孩子们的课外知识视野;甘肃省广播电视总台青少传媒中心为同学们带来了益智玩具、各类学习用品,为孩子们快乐学习、趣味成长保驾护航;农夫山泉公司为全校师生送上了饮用水,筑牢暖心的生活保障,用点滴关爱守护校园日常。每一份物资都有温度,每一份捐赠都饱含期许。一件件图书,一个个玩具,一瓶瓶饮用水,都承载着社会各界对乡村学子的深切关爱与美好祝愿。
捐赠仪式结束后,系列公益志愿服务相继有序开展。兰州华厦眼科医院的医护团队,走进教室,为同学们进行了近视检测、屈光检查、常见眼病的排查,并现场普及科学用眼,护眼知识,还对视力异常的学生建立台账,提供就医指导,贴心的服务让孩子们真切感受到了关爱与温暖。
与此同时,“同上一堂音乐课”公益课堂也在另一间教室里同步开启,活动专门邀请了省内某知名音乐人,带领同学们一起唱歌互动,让孩子们沉浸式感受音乐的无穷魅力,近距离体验艺术带来的快乐与美好。
新营镇大沟小学校长张军锋说:“今天,点亮童心、筑梦和政爱心公益活动在我校举行,我们深受感动与鼓舞,华夏眼科医院带来了关于眼科知识的宣讲,并为师生们进行了视力筛查,让大家懂得了如何爱护眼睛、保护视力。同时,还开设了精彩的音乐课堂,让孩子们感受到了艺术的魅力。这次活动,切实为我校送来了来自社会各界的温暖与关怀,接下来,我们将会以此次活动为契机,更好地教书育人,培养好每一位孩子,让他们把这份爱心延续下去,长大后用行动回报家乡及社会。”
此次公益助学活动的深入开展,既是社会各界践行社会责任、助力乡村振兴的生动实践,也是媒体力量、出版机构、医疗机构与爱心企业携手深耕乡村教育、关爱少年儿童的暖心缩影。相信这份善意,会在孩子们心中种下感恩与向善的种子,也相信这份温暖,会在孩子们心底持续生根发芽,在未来的日子里被接续传递,绽放更多美好。
6月10日,民建甘肃省委会调研服务部、省直企业支部联合佳奈雪直播工作室,到和政县三十里铺镇祁家沟村齐家沟小学开展爱心助学捐赠活动,为乡村学子送去暖心关怀。县委副书记方仕明参加活动。
捐赠仪式上,爱心企业家代表向学生代表发放爱心物资。学校及祁家沟村委会向捐赠方和民建甘肃省委会省直企业支部敬献锦旗。
省政协副秘书长(兼)、民建甘肃省委会专职副主委张建平作总结讲话。他表示,开展常态化帮扶是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乡村振兴的重要举措。民建甘肃省委会将持续发挥自身优势,深入开展助学帮扶活动,持续关注乡村教育和民生事业发展。同时,希望广大学子珍惜关爱、勤奋学习,努力成长成才,将来建设家乡、回馈社会。
据了解,本次活动累计捐赠价值7.35万元的爱心物资,涵盖夏季校服、学生书包、进口运动水壶等学习生活用品,惠及学校全体学生。此次捐赠活动进一步改善了乡村学生的学习生活条件,为推动乡村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贡献了力量。
5月12日,中国科学院近代物理研究所深入定点帮扶村和政县王泉小学,开展“关爱乡村学子 点燃科学梦想”主题教育帮扶活动,以物资捐助+科普激励双向赋能,助力乡村教育提质,点亮山区少年科学梦想。
活动现场,研究所纪委书记宋华龙带领党委办公室工作人员,为王泉小学全体学生捐赠崭新的夏季校服,并为“我的科学梦”主题征文、演讲活动中脱颖而出的30名优秀学子,颁发荣誉证书及学习奖品。王泉小学特向研究所赠送“心系乡村兴教育 科普筑梦暖童心”锦旗,诚挚感谢其长期深耕乡村教育、扎实推进定点帮扶的暖心举措。
此次活动进一步深化所校共建情谊,夯实定点帮扶工作成果,彰显了中科院近代物理研究所心系基层民生、赋能乡村振兴的责任担当与家国情怀。
近日,省教育厅制定了《深入落实中小学教师减负规定 切实做好减负赋能工作的十二项措施》,对深化中小学教师减负工作作出系统部署。
《通知》指出减轻中小学教师非教育教学负担,是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整治教育领域形式主义的关键举措。通过规范督检考评事项、压减社会事务摊派、杜绝违规抽调借用教师等措施,持续优化教育生态,提升教育治理效能,推动教师回归课堂教学、学生管理、教研育人的主责主业,切实缓解教师身心压力,保障合法权益,增强职业幸福感与归属感;凝聚全社会尊师重教共识,夯实教育公平发展基础,为推进教育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保障。
《通知》要求各地各校要深入学习《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若干规定》《关于减轻中小学教师负担进一步营造教育教学良好环境的若干意见》精神以及教育部和省委、省政府关于中小学教师减负的规定要求,深刻认识减轻教师不合理负担对弘扬“教育家精神”、建设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的重要意义,切实提高教师减负工作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要完善问题线索发现与处理机制,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建立“接诉即办”响应机制,强化问题线索台账化督办整改,对违规增加教师负担的各类行为及时纠偏整治,严肃督促整改落实,切实以刚性监督保障教师减负各项举措落实见效。
《通知》明确要持续深化教师职业引领,引导广大教师弘扬践行“教育家精神”、深刻牢记教书育人初心使命,认真履行教育教学、管理培养学生的职责,既让减负规定落实落地,又让教师更专注于主责主业,真正实现减负与提质双向发力、相辅相成,以精准减负赋能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教育部门要在当地党委、政府领导下,坚决扛起教师减负工作的主体责任,健全跨部门协同联动工作机制,充分发挥统筹协调作用,推动各部门树立系统思维,同向发力、同频共振,合理划分工作职责边界,坚决杜绝随意摊派任务、层层加码加压、变相增加教师负担等行为,切实凝聚工作合力,共同推动教师减负各项规定落地落细、常态长效。
一起来看《通知》全文—— 深入落实中小学教师减负规定 切实做好减负赋能工作的十二项措施 一、严格发文评估审核。进一步健全制发文件与为基层减负一致性评估机制,将教师减负评估纳入发文一致性评估,对单独或联合有关部门制定的文件进行严格审核,确保文件内容符合上级有关规定,不布置超出教师职责范围的工作,除专门文件外,一般不得对开展督查检查考核、创建示范评比、“一票否决”、追责问责等提出具体要求。 二、规范督检评考清单管理。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将年度涉师“督查、检查、评比、考核”事项清单于每年1月逐级报上一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未纳入清单的事项一律不得开展。计划实施的“督检评考”事项,要提前1个月明确检查内容、范围、方式与具体开展的时间,避免与上级实施的时间及范围重合,杜绝重复检查和多头检查。科学确定教育综合督导的对象及频次,每所学校每年接受国家、省、市、县级教育综合督导的总量不超过1项,业务性资质评定、等级认定、技术考核等不包含在内。不得随意自行设置创建示范、“一票否决”和签订责任状等事项,严禁以调研、评估、指导、监测等名义变相开展“督检评考”事项,不得以发文开会、资料留痕、台账记录作为评价依据。除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外,各级不得开展以学校为对象的各类达标活动,对现有的达标活动进行清理,已经开展的期满后自行取消。 三、强化社会事务进校园白名单管理。严控社会事务进校园“白名单”总量,省级社会事务进校园“白名单”总量一般控制在10项以内,市、县“白名单”不再重复设置省级已纳入的同类事项,其余确需开展的事项主要围绕落实国家部署实施的维护稳定、防灾减灾、消防安全、防艾、禁毒等重要专项工作。各级社会事务进校园“白名单”应动态更新并向社会公开接受监督,未列入“白名单”事项原则上不得进入,每所学校每学期各类进校园活动不超过6次。“白名单”之外确需进入校园的,须报同级党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并通过指定平台完成申请流程,不得突破当年计划总量。如课程已涵盖类似内容,原则上不再专门进入校园,应当与课堂教学、班团队会、主题教育、课后服务等学校日常教育和管理工作有机融合。 四、严禁教育教学无关活动摊派。对于其他部门以及乡镇街道社区安排给学校的非教育教学活动,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严格审核,经研判后可能影响正常教育教学的,要坚决予以拒绝;对于不影响正常教育教学且助力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可支持富有余力的师生自愿参加,不得强行摊派任务及要求师生参与有关活动,严禁以打卡留痕、填报总结等方式验收活动,不得将参与情况与考核评优、选先推荐挂钩。不得要求教师承担巡河护林、上街执勤、创城庆典、汇演展览、民俗展演等非教育教学任务。 五、严控中小学教师抽调借用。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严守借调教师底线,坚决杜绝违规借调行为。上级机关、单位原则上不得借调中小学教师,不得以工作专班、跟班学习、交流锻炼等名义变相借调,不得给中小学教师安排脱离教育教学工作的驻村帮扶任务。规范审批备案流程,确因工作需要借调的,必须以不影响学校正常教育教学为前提,应当经教育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再报同级党委组织部门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不得在师资紧缺的中小学校抽调借用教师,不得安排中小学教师从事非教育教学工作。严格遵守借调时长,抽调借用时间一般不超过6个月,期满后确因工作实际需要延长抽调借用时间的,应当提前征得派出学校和本人同意,并按照《甘肃省中小学教师减负清单》相关规定,经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同意,报同级党委审批,抽调借用延长期不得超过1个月。建立常态化教师抽调借用排查机制,定期进行集中清理整治、限期清退。 六、统筹社会考试与培训管理。加强中小学校承担社会类考试统筹力度,每校每年承担社会类考试次数不超过5次。教育部门统筹安排中小学教师培训活动,除依法依规组织的必要培训外,不得要求教师参加非教育教学培训,各类培训时间安排应避开教学高峰期;寒暑假期间原则上不组织培训活动,确需开展的培训活动,应当安排在假期开始后或结束前的时间段实施,培训时长一般不超过7天。 七、优化校园值班值守。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指导所属学校进一步优化值班方式,合理调配人员配置和值班力量,法定节假日、周末、寒暑假以及走读学校夜间等无学生在校期间,不得安排专任教师值班值守,有寄宿生的学校要按照《甘肃省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甘肃省中小学校安全条例》等规定,配备专人负责住宿学生的生活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落实安全管理制度。要进一步完善学校安全管理保障硬件设施配备,推进学校安保队伍专业化建设,着力减轻传统值班模式给工作人员带来的巡查、值守等机械性负担。 八、强化数字化赋能减负工作提效。严格规范教育政务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管理,省教育厅建立教育移动应用管理责任制度,按照“谁选用谁负责”的原则,对面向中小学校和教师的政务应用程序每年开展1次集中清理,形成省级选用清单,市县常态化开展清理整治。应用程序不得设置打卡签到、积分排名、统计在线时长等强制性功能,非必要不得强制要求教师上传工作照片、视频等。注重工作实绩,不得简单以工作场景截图、视频等方式作为评判工作成效的标准和依据。要依托甘肃智慧教育平台,充分运用平台资源,统筹推进“一网统管”“基层一表通”,实现数据一次采集、多方共享。 九、统筹各类统计填报。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建立面向中小学教师开展的填表、报数、统计等活动归口审批制度,根据需要统筹安排统计填报工作,未经本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批的填报、统计等工作不得安排学校开展,不得安排教师从事教育教学以外的数据统计报表工作,杜绝同一数据重复上报及多头统计。 十、规范校园调研准入。健全校园调研准入管理制度,教育教学业务调研活动须经本级教育行政部门按程序审批后实施,在同一工作阶段开展的调研要统筹合并进行,严控调研规模、范围和频次,不得影响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工作秩序。入校调研活动非必要不在法定节假日、周末和寒暑假开展,非教育教学业务调研工作不得进入校园一线开展。 十一、强化课后服务保障。落实《甘肃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课后服务经费保障办法》,保障参与课后服务工作教师的待遇,及时发放教师课后服务工作经费。引入第三方机构参与课后服务的,要建立遴选审核机制,形成机构名单和服务项目及引进费用标准,加强日常监管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按照国家规定开展课后服务工作,结束时间应与当地正常下班时间做好衔接,严禁随意扩大范围。学校可统筹安排教师实行“弹性上下班制”,不得将课后服务情况与教师职称评定、评优评先等硬性挂钩,维护教师合法权益。 十二、完善减负监测和协同机制。常态化公布各级教师减负投诉举报电话,常年开通“甘肃省教师减负一码报”微信小程序,畅通问题反映渠道。结合实际选取学校建立各级教师减负监测点位,适时进行监测,形成接诉即办和点对点督办的工作机制,对造成严重后果、出现重大舆情的严肃追究责任。省教育厅将学习贯彻《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若干规定》纳入对教育系统干部考核评价范围,坚决杜绝刻意打造表面政绩、为争排名搞数据造假等问题,从严纠正违背教育规律和教育功利化短视化行为。各地要发挥党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对教师减负工作的统筹协调、整体推进、督促落实作用。将教师减负治理工作与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重点工作、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统筹推进,强化协同联动。教育行政部门要会同公安、网信等部门,加强教师负担舆情监管,引导全社会进一步理解和关心中小学教师发展,大力营造良好的教育教学环境和教书育人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