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方便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交和接收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甘肃省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有关规定,编制本指南。
一、政府信息公开主体及范围
县政府信息公开主体包括县政府及县政府各组成部门、直属机构、部门管理机构(以下统称为县级行政机关)。县政府信息公开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除以下信息外,其余政府信息应当公开:
(一)依法确定为国家秘密的政府信息;
(二)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的政府信息;
(三)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
(四)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公开会对第三方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政府信息,但是第三方同意公开或者行政机关认为不公开会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除外;
(五)县级行政机关内部事务信息,包括人事管理、后勤管理、内部工作流程等方面的信息;
(六)县级行政机关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过程中形成的讨论记录、过程稿、磋商信函、请示报告等过程性信息以及行政执法案卷信息(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该公开的从其规定)。
二、信息公开的主体及方式
(一)主动公开
1.县政府及县政府办公室负责向社会主动公开县政府及县政府办公室制发的非涉密类政府信息。主要包括:
(1)县政府“和政府发”、“和政府函”和县政府办公室“和政办发”、“和政办函”文件中宜于主动公开的文件。
(2)政府工作报告、重大决策、重大工作部署及相关政策解读情况。
(3)非涉密的县政府重大活动。
(4)非涉密的领导活动、讲话。
(5)非涉密的县政府全体会议、常务会议内容。
(6)县政府人事任免。
(7)非涉密的县政府重大督办事项。
(8)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重点领域信息。
(9)县政府及其工作机构的领导人员简历、职务、分管工作、机构职责等信息。
公开形式:
(1)和政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网址:http://www.hezheng.gov.cn,微信公众号“和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开信息。
(2)和政县档案馆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
地址:和政县三号统办楼2楼
开放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和政县图书馆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
地址:和政县三馆一中心1楼
开放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和政县政务大厅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
地址:和政县城关镇兴和路3号
开放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和政县三合镇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
地址:和政县三合镇周刘家村二社31号
开放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和政县马家堡镇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
地址:和政县马家堡镇中庄村李家城社288号
开放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和政县卜家庄乡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
地址:和政县卜家庄乡卜家庄村阴洼社32号
开放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和政县买家集镇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
地址:和政县买家集镇团结村下河那社
开放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3)通过新闻发布会、广播、电视等其他形式公开政府信息。
2.县政府授权县政府部分组成部门、直属机构和部门管理机构负责主动公开以下政府信息:
(1)县发改局负责发布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执行情况报告;
(2)县财政局负责发布县级财政预算、决算报告;
(3)州生态环境和政分局负责发布环境质量公报;
(4)县统计局负责发布统计公报;
(5)县司法局负责发布县政府规章;
(6)依照有关规定应当公开的县政府的其他信息。
3.县政府各组成部门按职能主动公开以下政府信息:
(1)自然、资源、人口、社会、经济发展等方面非涉密情况;(责任单位:县政府各部门)
(2)自然灾害、公共卫生、安全生产、社会安全等突发公共事件的预报、发生和处理情况;(责任单位:县应急管理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卫健局、县公安局、县农业农村局等部门)
(3)国土空间规划及执行情况;(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
(4)土地征收批准文件;(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
(5)政府投资的重大建设项目的规划、设计、建设、公开招投标及工程进展情况、资金使用情况;(责任单位:县发改局、财政等部门)
(6)招商引资项目;(责任单位:县招商局)
(7)资源开发方面的规划、招投标资格及实施过程和结果;(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县水务局等部门)
(8)扶贫、优抚、社会保障等方面的标准、条件及实施情况;(责任单位:县扶贫办、县民政局、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县人社局、县卫健局、县医保局、县残联等部门)
(9)公益事业的投资、建设和使用情况;(责任单位:县民政局)
(10)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政府采购限额标准、采购方式、采购结果;(责任单位:县财政局)
(11)政府基金(专项资金)的安排,支持项目的条件、标准、申请程序、批准结果、使用和监督情况;(责任单位:县政府各部门)
(12)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及其审计工作报告中指出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责任单位:县审计局)
(13)办理行政许可和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的依据、条件、程序及办理结果;(责任单位:具有行政许可和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的部门)
(14)实施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的依据、条件、程序以及具有一定社会影响的行政处罚决定;(责任单位:具有行政处罚权、行政强制权的部门)
(15)行政事业性收费事项的目录、标准、依据;(责任单位:县发改局)
(16)政府定价目录或指导价目录的调整;(责任单位:县发改局)
(17)公务员招考的职位、名额、报考条件等事项以及录用结果;
(18)高等院校招生考试及录取情况;(责任单位:县教科局)
(19)本机关的管理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领导成员及分工情况;(责任单位:县政府各部门)
(20)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有关规定要求应当主动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
公开时限:县政府各组成部门应当制定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并及时调整更新,明确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并通过和政县人民政府门户网、信息公告栏、电子屏幕、广播、电视、政务新媒体以及其他便于公众及时获取政府信息的载体公开信息。以上信息的公开时限为自信息产生或变更后的20个工作日内。
(二)依申请公开
除上述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行政机关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其中,公众向县政府及县政府办公室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按以下方式办理。
1.受理机构
和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负责受理公众向县政府及县政府办公室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8:00(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咨询电话:0930-5521059
传 真:0930-5521777
通讯地址:和政县城关镇一号统办楼三楼
邮政编码:731200
2.申请方式
向县政府及县政府办公室申请获取政府信息的申请人,应当填写《和政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以在和政县人民政府网“信息公开”栏目下“依申请公开”子栏目下载,复制有效。填写书面《申请表》确有困难的,申请人可以口头提出,由受理机构代为填写。县政府和县政府办公室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但申请人可通过电话咨询申请程序。
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应当真实载明下列内容:
(1)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身份证明、联系方式;
(2)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名称、文号或者便于受理机构查询的其他特征性描述;
(3)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形式要求,包括获取信息的方式、途径。
个人提出申请时,应当同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申请时,应当同时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或营业执照复印件。
3.申请渠道
(1)信函申请。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应当在信封的显著位置标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将申请邮寄至受理机构。
(2)当面申请。县政府办公室负责接收当面申请。
(3)传真申请。申请人可通过传真方式向受理机构发送申请表。
(4)互联网申请。申请人可通过和政县人民政府门户网“信息公开”栏目下“依申请公开”子栏目,直接填写并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4.申请处理
受理机构收到申请后,将进行登记和审核。经审核申请的内容描述不明确,或者未按要求提供相应身份证明的,受理机构将给予指导和释明,并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作出补正。经审核申请符合受理各项规定的,受理机构将根据《条例》第三十六条之规定分别作出答复。
5.申请受理时间
(1)申请人当面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以提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2)申请人以邮寄方式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以行政机关签收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以平常信函等无需签收的邮寄方式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应当于收到申请的当日与申请人确认,确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3)申请人通过互联网渠道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的传真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以双方确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6.答复时限
受理机构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将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将于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需要延长答复期限的,将按程序报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的期限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受理机构征求第三方和其他机关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上述期限内。
三、政府信息公开审查
对于拟公开的政府信息,县级行政机关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审查。不能确定政府信息是否可以公开的,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报有关主管部门或者保密行政管理部门确定。
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机构名称:和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办公地址:和政县城关镇一号统办楼三楼
办公时间:8:30—12:00 14:30—18:00(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930-5521059
传 真:0930-5521777
电子邮箱:1782251894@qq.com(此邮箱不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仅提供咨询等服务)
五、监督方式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1.和政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
单位名称:和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电话:0930-5521059
传 真:0930-5521777
通信地址:和政县城关镇一号统办楼三楼
邮政编码:731200
2.行政复议
单位名称: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联系电话:0930-6214308
通讯地址:临夏市红园路13号
邮政编码:731100
3.行政诉讼
单位名称:临夏回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联系电话:0930-6245000
通讯地址:甘肃省临夏州临夏市北滨河东路
邮政编码:731100
5月12日,中国科学院近代物理研究所深入定点帮扶村和政县王泉小学,开展“关爱乡村学子 点燃科学梦想”主题教育帮扶活动,以物资捐助+科普激励双向赋能,助力乡村教育提质,点亮山区少年科学梦想。
活动现场,研究所纪委书记宋华龙带领党委办公室工作人员,为王泉小学全体学生捐赠崭新的夏季校服,并为“我的科学梦”主题征文、演讲活动中脱颖而出的30名优秀学子,颁发荣誉证书及学习奖品。王泉小学特向研究所赠送“心系乡村兴教育 科普筑梦暖童心”锦旗,诚挚感谢其长期深耕乡村教育、扎实推进定点帮扶的暖心举措。
此次活动进一步深化所校共建情谊,夯实定点帮扶工作成果,彰显了中科院近代物理研究所心系基层民生、赋能乡村振兴的责任担当与家国情怀。
近日,省教育厅制定了《深入落实中小学教师减负规定 切实做好减负赋能工作的十二项措施》,对深化中小学教师减负工作作出系统部署。
《通知》指出减轻中小学教师非教育教学负担,是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整治教育领域形式主义的关键举措。通过规范督检考评事项、压减社会事务摊派、杜绝违规抽调借用教师等措施,持续优化教育生态,提升教育治理效能,推动教师回归课堂教学、学生管理、教研育人的主责主业,切实缓解教师身心压力,保障合法权益,增强职业幸福感与归属感;凝聚全社会尊师重教共识,夯实教育公平发展基础,为推进教育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保障。
《通知》要求各地各校要深入学习《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若干规定》《关于减轻中小学教师负担进一步营造教育教学良好环境的若干意见》精神以及教育部和省委、省政府关于中小学教师减负的规定要求,深刻认识减轻教师不合理负担对弘扬“教育家精神”、建设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的重要意义,切实提高教师减负工作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要完善问题线索发现与处理机制,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建立“接诉即办”响应机制,强化问题线索台账化督办整改,对违规增加教师负担的各类行为及时纠偏整治,严肃督促整改落实,切实以刚性监督保障教师减负各项举措落实见效。
《通知》明确要持续深化教师职业引领,引导广大教师弘扬践行“教育家精神”、深刻牢记教书育人初心使命,认真履行教育教学、管理培养学生的职责,既让减负规定落实落地,又让教师更专注于主责主业,真正实现减负与提质双向发力、相辅相成,以精准减负赋能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教育部门要在当地党委、政府领导下,坚决扛起教师减负工作的主体责任,健全跨部门协同联动工作机制,充分发挥统筹协调作用,推动各部门树立系统思维,同向发力、同频共振,合理划分工作职责边界,坚决杜绝随意摊派任务、层层加码加压、变相增加教师负担等行为,切实凝聚工作合力,共同推动教师减负各项规定落地落细、常态长效。
一起来看《通知》全文—— 深入落实中小学教师减负规定 切实做好减负赋能工作的十二项措施 一、严格发文评估审核。进一步健全制发文件与为基层减负一致性评估机制,将教师减负评估纳入发文一致性评估,对单独或联合有关部门制定的文件进行严格审核,确保文件内容符合上级有关规定,不布置超出教师职责范围的工作,除专门文件外,一般不得对开展督查检查考核、创建示范评比、“一票否决”、追责问责等提出具体要求。 二、规范督检评考清单管理。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将年度涉师“督查、检查、评比、考核”事项清单于每年1月逐级报上一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未纳入清单的事项一律不得开展。计划实施的“督检评考”事项,要提前1个月明确检查内容、范围、方式与具体开展的时间,避免与上级实施的时间及范围重合,杜绝重复检查和多头检查。科学确定教育综合督导的对象及频次,每所学校每年接受国家、省、市、县级教育综合督导的总量不超过1项,业务性资质评定、等级认定、技术考核等不包含在内。不得随意自行设置创建示范、“一票否决”和签订责任状等事项,严禁以调研、评估、指导、监测等名义变相开展“督检评考”事项,不得以发文开会、资料留痕、台账记录作为评价依据。除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外,各级不得开展以学校为对象的各类达标活动,对现有的达标活动进行清理,已经开展的期满后自行取消。 三、强化社会事务进校园白名单管理。严控社会事务进校园“白名单”总量,省级社会事务进校园“白名单”总量一般控制在10项以内,市、县“白名单”不再重复设置省级已纳入的同类事项,其余确需开展的事项主要围绕落实国家部署实施的维护稳定、防灾减灾、消防安全、防艾、禁毒等重要专项工作。各级社会事务进校园“白名单”应动态更新并向社会公开接受监督,未列入“白名单”事项原则上不得进入,每所学校每学期各类进校园活动不超过6次。“白名单”之外确需进入校园的,须报同级党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并通过指定平台完成申请流程,不得突破当年计划总量。如课程已涵盖类似内容,原则上不再专门进入校园,应当与课堂教学、班团队会、主题教育、课后服务等学校日常教育和管理工作有机融合。 四、严禁教育教学无关活动摊派。对于其他部门以及乡镇街道社区安排给学校的非教育教学活动,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严格审核,经研判后可能影响正常教育教学的,要坚决予以拒绝;对于不影响正常教育教学且助力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可支持富有余力的师生自愿参加,不得强行摊派任务及要求师生参与有关活动,严禁以打卡留痕、填报总结等方式验收活动,不得将参与情况与考核评优、选先推荐挂钩。不得要求教师承担巡河护林、上街执勤、创城庆典、汇演展览、民俗展演等非教育教学任务。 五、严控中小学教师抽调借用。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严守借调教师底线,坚决杜绝违规借调行为。上级机关、单位原则上不得借调中小学教师,不得以工作专班、跟班学习、交流锻炼等名义变相借调,不得给中小学教师安排脱离教育教学工作的驻村帮扶任务。规范审批备案流程,确因工作需要借调的,必须以不影响学校正常教育教学为前提,应当经教育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再报同级党委组织部门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不得在师资紧缺的中小学校抽调借用教师,不得安排中小学教师从事非教育教学工作。严格遵守借调时长,抽调借用时间一般不超过6个月,期满后确因工作实际需要延长抽调借用时间的,应当提前征得派出学校和本人同意,并按照《甘肃省中小学教师减负清单》相关规定,经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同意,报同级党委审批,抽调借用延长期不得超过1个月。建立常态化教师抽调借用排查机制,定期进行集中清理整治、限期清退。 六、统筹社会考试与培训管理。加强中小学校承担社会类考试统筹力度,每校每年承担社会类考试次数不超过5次。教育部门统筹安排中小学教师培训活动,除依法依规组织的必要培训外,不得要求教师参加非教育教学培训,各类培训时间安排应避开教学高峰期;寒暑假期间原则上不组织培训活动,确需开展的培训活动,应当安排在假期开始后或结束前的时间段实施,培训时长一般不超过7天。 七、优化校园值班值守。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指导所属学校进一步优化值班方式,合理调配人员配置和值班力量,法定节假日、周末、寒暑假以及走读学校夜间等无学生在校期间,不得安排专任教师值班值守,有寄宿生的学校要按照《甘肃省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甘肃省中小学校安全条例》等规定,配备专人负责住宿学生的生活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落实安全管理制度。要进一步完善学校安全管理保障硬件设施配备,推进学校安保队伍专业化建设,着力减轻传统值班模式给工作人员带来的巡查、值守等机械性负担。 八、强化数字化赋能减负工作提效。严格规范教育政务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管理,省教育厅建立教育移动应用管理责任制度,按照“谁选用谁负责”的原则,对面向中小学校和教师的政务应用程序每年开展1次集中清理,形成省级选用清单,市县常态化开展清理整治。应用程序不得设置打卡签到、积分排名、统计在线时长等强制性功能,非必要不得强制要求教师上传工作照片、视频等。注重工作实绩,不得简单以工作场景截图、视频等方式作为评判工作成效的标准和依据。要依托甘肃智慧教育平台,充分运用平台资源,统筹推进“一网统管”“基层一表通”,实现数据一次采集、多方共享。 九、统筹各类统计填报。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建立面向中小学教师开展的填表、报数、统计等活动归口审批制度,根据需要统筹安排统计填报工作,未经本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批的填报、统计等工作不得安排学校开展,不得安排教师从事教育教学以外的数据统计报表工作,杜绝同一数据重复上报及多头统计。 十、规范校园调研准入。健全校园调研准入管理制度,教育教学业务调研活动须经本级教育行政部门按程序审批后实施,在同一工作阶段开展的调研要统筹合并进行,严控调研规模、范围和频次,不得影响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工作秩序。入校调研活动非必要不在法定节假日、周末和寒暑假开展,非教育教学业务调研工作不得进入校园一线开展。 十一、强化课后服务保障。落实《甘肃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课后服务经费保障办法》,保障参与课后服务工作教师的待遇,及时发放教师课后服务工作经费。引入第三方机构参与课后服务的,要建立遴选审核机制,形成机构名单和服务项目及引进费用标准,加强日常监管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按照国家规定开展课后服务工作,结束时间应与当地正常下班时间做好衔接,严禁随意扩大范围。学校可统筹安排教师实行“弹性上下班制”,不得将课后服务情况与教师职称评定、评优评先等硬性挂钩,维护教师合法权益。 十二、完善减负监测和协同机制。常态化公布各级教师减负投诉举报电话,常年开通“甘肃省教师减负一码报”微信小程序,畅通问题反映渠道。结合实际选取学校建立各级教师减负监测点位,适时进行监测,形成接诉即办和点对点督办的工作机制,对造成严重后果、出现重大舆情的严肃追究责任。省教育厅将学习贯彻《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若干规定》纳入对教育系统干部考核评价范围,坚决杜绝刻意打造表面政绩、为争排名搞数据造假等问题,从严纠正违背教育规律和教育功利化短视化行为。各地要发挥党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对教师减负工作的统筹协调、整体推进、督促落实作用。将教师减负治理工作与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重点工作、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统筹推进,强化协同联动。教育行政部门要会同公安、网信等部门,加强教师负担舆情监管,引导全社会进一步理解和关心中小学教师发展,大力营造良好的教育教学环境和教书育人氛围。
9月16日,和政县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工作省级督导评估反馈会召开。重庆市教委总督学顾问、市教委原副巡视员、督导评估组组长郑金城就实地核查情况作意见反馈,州教育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马文清参加会议,县委常委、副县长马颖作表态发言。
会上,郑金城代表专家组反馈了核查意见。他表示,和政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教育,始终把教育事业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位置,积极从政府保障、资源配置、提升质量等方面着手,不断优化教育发展环境、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提高教育教学水平。同时,也希望县上进一步加强领导,坚定创建信心;加快立规,完善创建机制;加大投入,夯实创建基础;加快建设,优化创建条件;加紧整改,实现创建目标。以时不我待、只争朝夕的精神,举全县之力加快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马颖在表态发言中表示,和政县将以此次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为新的起点,坚定信心,真抓实干,全力推进我县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为和政县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
期间,督导评估组到和政县西关小学、和政县第五中学等全县8所中小学,通过听取汇报、实地查看、查阅资料、师生访谈等多种方式,全面系统地评估和指导了我县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工作。
8月28日,县委书记冯祥安到部分学校调研教育教学工作,实地察看新学期学生入学、校园安全、教育教学等工作开展情况。
冯祥安先后来到龙泉初级中学、龙泉小学、西关小学、香子小学,听取学校基本情况汇报,询问了解学校办学历史沿革、学生入学规模及教学管理情况,并走进教师办公室,仔细翻阅教师教案和学生作业,与师生面对面交流,详细了解学生学习状况及教师教学任务、日常工作等细节。他强调,教育作为全社会高度关注的重大民生工程,关乎国家未来发展与千家万户幸福指数。学校和教师要紧扣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切实把更多心思精力投入到教育教学工作中,主动更新教学理念、优化教学模式,加强教师队伍管理,持续提升教育教学质量,全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要抓实校园文化建设工作,立足学校特色和实际,加大龙泉书院等特色文化资源的挖掘与活化利用力度,进一步丰富校园文化场景建设,不断厚植校园文化底蕴。要守牢校园安全底线,逐级拧紧安全责任,加强课间活动秩序管理与宿舍精细化服务,严格把控食堂食材采购、储存、加工等环节安全关口,定期开展校园周边治安隐患排查与交通风险整治,坚决筑牢校园安全防护屏障。要创新法治教育形式,充分依托“宁萌护卫队”平台优势,切实发挥法治副校长职能作用,结合不同年龄段学生的认知水平与接受特点,通过案例讲解、情景模拟、互动体验等多样化方式,常态化开展法律法规宣传教育,着力提升学生的法治意识与自我保护能力。
县直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参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