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方便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交和接收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甘肃省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有关规定,编制本指南。
一、政府信息公开主体及范围
县政府信息公开主体包括县政府及县政府各组成部门、直属机构、部门管理机构(以下统称为县级行政机关)。县政府信息公开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除以下信息外,其余政府信息应当公开:
(一)依法确定为国家秘密的政府信息;
(二)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的政府信息;
(三)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
(四)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公开会对第三方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政府信息,但是第三方同意公开或者行政机关认为不公开会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除外;
(五)县级行政机关内部事务信息,包括人事管理、后勤管理、内部工作流程等方面的信息;
(六)县级行政机关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过程中形成的讨论记录、过程稿、磋商信函、请示报告等过程性信息以及行政执法案卷信息(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该公开的从其规定)。
二、信息公开的主体及方式
(一)主动公开
1.县政府及县政府办公室负责向社会主动公开县政府及县政府办公室制发的非涉密类政府信息。主要包括:
(1)县政府“和政府发”、“和政府函”和县政府办公室“和政办发”、“和政办函”文件中宜于主动公开的文件。
(2)政府工作报告、重大决策、重大工作部署及相关政策解读情况。
(3)非涉密的县政府重大活动。
(4)非涉密的领导活动、讲话。
(5)非涉密的县政府全体会议、常务会议内容。
(6)县政府人事任免。
(7)非涉密的县政府重大督办事项。
(8)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重点领域信息。
(9)县政府及其工作机构的领导人员简历、职务、分管工作、机构职责等信息。
公开形式:
(1)和政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网址:http://www.hezheng.gov.cn,微信公众号“和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开信息。
(2)和政县档案馆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
地址:和政县三号统办楼2楼
开放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和政县图书馆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
地址:和政县三馆一中心1楼
开放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和政县政务大厅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
地址:和政县城关镇兴和路3号
开放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和政县三合镇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
地址:和政县三合镇周刘家村二社31号
开放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和政县马家堡镇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
地址:和政县马家堡镇中庄村李家城社288号
开放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和政县卜家庄乡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
地址:和政县卜家庄乡卜家庄村阴洼社32号
开放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和政县买家集镇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
地址:和政县买家集镇团结村下河那社
开放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3)通过新闻发布会、广播、电视等其他形式公开政府信息。
2.县政府授权县政府部分组成部门、直属机构和部门管理机构负责主动公开以下政府信息:
(1)县发改局负责发布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执行情况报告;
(2)县财政局负责发布县级财政预算、决算报告;
(3)州生态环境和政分局负责发布环境质量公报;
(4)县统计局负责发布统计公报;
(5)县司法局负责发布县政府规章;
(6)依照有关规定应当公开的县政府的其他信息。
3.县政府各组成部门按职能主动公开以下政府信息:
(1)自然、资源、人口、社会、经济发展等方面非涉密情况;(责任单位:县政府各部门)
(2)自然灾害、公共卫生、安全生产、社会安全等突发公共事件的预报、发生和处理情况;(责任单位:县应急管理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卫健局、县公安局、县农业农村局等部门)
(3)国土空间规划及执行情况;(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
(4)土地征收批准文件;(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
(5)政府投资的重大建设项目的规划、设计、建设、公开招投标及工程进展情况、资金使用情况;(责任单位:县发改局、财政等部门)
(6)招商引资项目;(责任单位:县招商局)
(7)资源开发方面的规划、招投标资格及实施过程和结果;(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县水务局等部门)
(8)扶贫、优抚、社会保障等方面的标准、条件及实施情况;(责任单位:县扶贫办、县民政局、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县人社局、县卫健局、县医保局、县残联等部门)
(9)公益事业的投资、建设和使用情况;(责任单位:县民政局)
(10)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政府采购限额标准、采购方式、采购结果;(责任单位:县财政局)
(11)政府基金(专项资金)的安排,支持项目的条件、标准、申请程序、批准结果、使用和监督情况;(责任单位:县政府各部门)
(12)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及其审计工作报告中指出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责任单位:县审计局)
(13)办理行政许可和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的依据、条件、程序及办理结果;(责任单位:具有行政许可和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的部门)
(14)实施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的依据、条件、程序以及具有一定社会影响的行政处罚决定;(责任单位:具有行政处罚权、行政强制权的部门)
(15)行政事业性收费事项的目录、标准、依据;(责任单位:县发改局)
(16)政府定价目录或指导价目录的调整;(责任单位:县发改局)
(17)公务员招考的职位、名额、报考条件等事项以及录用结果;
(18)高等院校招生考试及录取情况;(责任单位:县教科局)
(19)本机关的管理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领导成员及分工情况;(责任单位:县政府各部门)
(20)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有关规定要求应当主动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
公开时限:县政府各组成部门应当制定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并及时调整更新,明确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并通过和政县人民政府门户网、信息公告栏、电子屏幕、广播、电视、政务新媒体以及其他便于公众及时获取政府信息的载体公开信息。以上信息的公开时限为自信息产生或变更后的20个工作日内。
(二)依申请公开
除上述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行政机关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其中,公众向县政府及县政府办公室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按以下方式办理。
1.受理机构
和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负责受理公众向县政府及县政府办公室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8:00(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咨询电话:0930-5521059
传 真:0930-5521777
通讯地址:和政县城关镇一号统办楼三楼
邮政编码:731200
2.申请方式
向县政府及县政府办公室申请获取政府信息的申请人,应当填写《和政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以在和政县人民政府网“信息公开”栏目下“依申请公开”子栏目下载,复制有效。填写书面《申请表》确有困难的,申请人可以口头提出,由受理机构代为填写。县政府和县政府办公室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但申请人可通过电话咨询申请程序。
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应当真实载明下列内容:
(1)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身份证明、联系方式;
(2)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名称、文号或者便于受理机构查询的其他特征性描述;
(3)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形式要求,包括获取信息的方式、途径。
个人提出申请时,应当同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申请时,应当同时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或营业执照复印件。
3.申请渠道
(1)信函申请。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应当在信封的显著位置标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将申请邮寄至受理机构。
(2)当面申请。县政府办公室负责接收当面申请。
(3)传真申请。申请人可通过传真方式向受理机构发送申请表。
(4)互联网申请。申请人可通过和政县人民政府门户网“信息公开”栏目下“依申请公开”子栏目,直接填写并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4.申请处理
受理机构收到申请后,将进行登记和审核。经审核申请的内容描述不明确,或者未按要求提供相应身份证明的,受理机构将给予指导和释明,并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作出补正。经审核申请符合受理各项规定的,受理机构将根据《条例》第三十六条之规定分别作出答复。
5.申请受理时间
(1)申请人当面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以提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2)申请人以邮寄方式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以行政机关签收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以平常信函等无需签收的邮寄方式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应当于收到申请的当日与申请人确认,确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3)申请人通过互联网渠道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的传真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以双方确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6.答复时限
受理机构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将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将于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需要延长答复期限的,将按程序报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的期限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受理机构征求第三方和其他机关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上述期限内。
三、政府信息公开审查
对于拟公开的政府信息,县级行政机关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审查。不能确定政府信息是否可以公开的,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报有关主管部门或者保密行政管理部门确定。
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机构名称:和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办公地址:和政县城关镇一号统办楼三楼
办公时间:8:30—12:00 14:30—18:00(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930-5521059
传 真:0930-5521777
电子邮箱:1782251894@qq.com(此邮箱不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仅提供咨询等服务)
五、监督方式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1.和政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
单位名称:和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电话:0930-5521059
传 真:0930-5521777
通信地址:和政县城关镇一号统办楼三楼
邮政编码:731200
2.行政复议
单位名称: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联系电话:0930-6214308
通讯地址:临夏市红园路13号
邮政编码:731100
3.行政诉讼
单位名称:临夏回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联系电话:0930-6245000
通讯地址:甘肃省临夏州临夏市北滨河东路
邮政编码:731100
临夏公安严格按照国务院和省、州关于优化营商环境“放管服”改革总体要求,紧紧围绕“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目标,强化业务协同,打破地域网络阻隔,优化服务方式,丰富办事渠道,持续推动户政业务“跨省通办”“全程网办”,努力实现让人民群众少跑腿,甚至足不出户就可以享受到“便民、高效、快捷”的户政服务。
目前,全州公安机关125个派出所已全部实现4大类户政业务“跨省通办”,27个户政事项“全程网办”,以“群众视角”做实做优临夏公安户政服务,让群众办事更加高效便捷。
跨省通办。群众在办理居民身份证申领、换领、补领和户口迁移、开具户籍证明、新生儿入户等业务时,无须返回原户籍地,可在现居住地就近办理,实现“跨省通办”。“跨省通办”简化办理程序,群众只需带全手续,仅跑一趟,后续流程均由户籍大厅、迁入(居住)地派出所和迁出(户籍)地派出所通过网络进行信息流转即可办结,切实解决异地户籍群众办理户籍业务多地来回跑、折返跑等问题,实现“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的目标,真正提高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对公安机关的满意度,让人民群众有更多更直接更实在的获得感。
全程网办。群众可通过“甘肃公安政务服务平台”或“甘肃公安微警务”微信小程序,查询、预约、在线办理户籍业务。证明类业务直接办理,居民身份证补领业务线上受理,邮寄送达,户籍业务线上先传资料预审,审核通过后将原件邮寄至受理单位,业务办结后,受理单位再通过邮寄速递的方式送达,实现户籍业务办理“零跑腿”。
通过甘肃省公安厅政府网站“甘肃公安政务服务平台”办理的内地居民因私事往来香港或者澳门地区及台湾地区,申请办理再次签注。
二、事项(审查)类型
行政许可(前审后批)。
三、设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
四、受理机构
网上受理。
五、数量限制
无。
六、交费条件
(一)通过甘肃省公安厅政府网站“甘肃公安政务服务平台”办理的内地居民因私事往来香港或者澳门地区及台湾地区,申请办理再次签注业务;
(二)再次签注业务通过出入境管理部门审核
七、申请接收
申请方式:网上申请;
联系电话:由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公布;
办公地址:由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公布。
八、办理基本流程
点击缴费链接——确认收费明细——点击支付按钮——扫码微信支付——缴费完成
九、办理方式
在甘肃省公安厅政府网站“甘肃公安政务服务平台”办理。
十、办结时限
即时办结。
十一、收费依据及标准
(一)收费依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发改价格〔2017〕1186号;
(二)收费标准:一次有效签注15元/件;二次有效签注30元/件。
十二、结果送达
短息通知。
十三、注意事项
通过本支付平台缴纳的往来港澳、台湾旅游再次签注业务费用,由于微信支付平台账户限制,缴纳费用无法退还。
十四、行政相对人权利和义务
(一)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申请人有依法取得行政许可的平等权利,行政机关不得歧视;
(二)行政机关依法作出不予行政许可的书面决定的,应当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三)行政许可直接涉及申请人与他人之间重大利益关系的,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前,应当告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享有要求听证的权利;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在被告知听证权利之日起五日内提出听证申请的,行政机关应当在二十日内组织听证;
(四)申请人申请行政许可,应当如实向行政机关提交有关材料和反映真实情况,并对其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十五、咨询途径
电话咨询:由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公布;
网上咨询:甘肃省公安厅政府网站“网上咨询”(http://gat.gansu.gov.cn)。
十六、监督投诉渠道
电话投诉:由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公布;
网上投诉:甘肃省公安厅政府网站“网上投诉”(http://gat.gansu.gov.cn)。
十七、办理进程和结果公开查询
电话查询:由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公布;
网上查询:在甘肃省公安厅政府网站“甘肃公安政务服务平台”查询。
为确保辖区中小学生能够持有效身份证顺利参加升学考试,不出现临考前加急办、排队办,家长着急,学生分散精力的情况,和政县公安局党委超前谋划,靠前一步、各辖区派出所主动作为,错开学生上课时间,户籍民警周末加班办公,集中为中小学生办理身份证业务。
为做好集中办证工作,各辖区派出所民辅警全面梳理辖区内年满16周岁未申领居民身份证以及居民身份证即将期满的中小学生,结合“百万警进千万家”活动,积极走进学校、社区,对需要首次申领、到期以及丢失、损坏、登记项目变更后需要换领新证等问题逐一进行提示告知,并通过便民服务微信群,在社区、学校醒目位置张贴公告,发放温馨提示单等多种方式对集中为中小学生办理身份证业务进行广泛宣传。
在各辖区派出所户籍室门前排队的学生和家长络绎不绝,为有效防止办证群众出现人员聚集,派出所增加服务警力,快速设立引导岗位,一方面维护现场秩序,引导学生有序排队,提醒学生提前准备齐全办理身份证需要的相关材料。另一方面,各派出所户籍室提前对办公电脑、打印机、拍摄设备以及指纹采集设备进行检修和维护,准备好便民衣物,切实提升了办证效率。
各辖区派出所共接待办证、咨询群众1000余人次,为辖区中小学生申办居民身份证500余张,受到广大学生和家长的一致好评。
为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和满意感,构建新时代和谐警民关系,巩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的成果,以党史学习教育为抓手,和政县公安局切实将“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落实到实处,真正解决群众“急难愁盼”的民生问题。
1月5日,新营派出所民警本着服务群众无小事、积极为群众排忧解难,为人民群众做好事、办实事、解难事的工作原则,携带相机等设备来到行动不便的老人家中,为老人现场采集指纹、拍摄身份证照片,解决了长期困扰办理身份证难的问题,解决了老人难题。派出所民警为辖区群众办实事,解群众燃眉之急的暖心举动,获辖区群众一致好评。
新营派出所急群众之所急,立足工作实际,主动送服务上门,在点滴中尽职尽责,从细微处服务群众,用“温度和速度”,提升了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为进一步规范户政窗口管理,提升群众对户政工作的满意度,12月21日晚,和政县公安局组织召开了户政业务工作培训会。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马长禄参加会议并讲话。各派出所所长、户籍民警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在会上,县局治安大队副大队长武伟同志领学了临夏州公安局《关于转发省厅治安管理关于认真贯彻落实《甘肃省律师查询人口户籍信息工作规定》的通知》;甘肃省律师查询人口户籍信息工作规定和甘肃省律师查询人口信息办理程序;临夏州公安局《关于转发《全国范围户口迁移及开具户籍类证明“跨省通办”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全国范围户口迁移“跨省通办”实施方案的具体内容、工作要求和工作流程以及全国范围开具户籍类证明“跨省通办”实施方案的具体内容、工作要求和工作流程。并对户籍业务中存在的疑点难点进行了专业指导,同派出所户籍民警进行探讨交流。
马长禄指出,户籍窗口代表公安机关的形象,直接关系到群众对公安工作的满意度,是落实“放管服”各项便民利民措施的主阵地,各派出所所长及户籍民警要充分认识户籍管理工作的重要性,牢固树立“户口无小事”的理念,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全面提升公安户政窗口服务形象。
马长禄要求,一是加强思想认识。要将户政工作作为“我为群众办实事”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简化办理流程,规范窗口服务,切实将便民利民新举措落到实处,真正让人民群众感受到“放管服”改革红利。二是落实便民措施。要扩大“互联网+公安政务”推广运用,通过各种方式使广大群众真正体验到“互联网+公安政务”平台的便捷作用。三是提升服务质量。要着力打造一批便捷、高效、为民的户籍服务窗口,要“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切实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