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方便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交和接收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甘肃省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有关规定,编制本指南。
一、政府信息公开主体及范围
县政府信息公开主体包括县政府及县政府各组成部门、直属机构、部门管理机构(以下统称为县级行政机关)。县政府信息公开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除以下信息外,其余政府信息应当公开:
(一)依法确定为国家秘密的政府信息;
(二)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的政府信息;
(三)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
(四)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公开会对第三方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政府信息,但是第三方同意公开或者行政机关认为不公开会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除外;
(五)县级行政机关内部事务信息,包括人事管理、后勤管理、内部工作流程等方面的信息;
(六)县级行政机关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过程中形成的讨论记录、过程稿、磋商信函、请示报告等过程性信息以及行政执法案卷信息(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该公开的从其规定)。
二、信息公开的主体及方式
(一)主动公开
1.县政府及县政府办公室负责向社会主动公开县政府及县政府办公室制发的非涉密类政府信息。主要包括:
(1)县政府“和政府发”、“和政府函”和县政府办公室“和政办发”、“和政办函”文件中宜于主动公开的文件。
(2)政府工作报告、重大决策、重大工作部署及相关政策解读情况。
(3)非涉密的县政府重大活动。
(4)非涉密的领导活动、讲话。
(5)非涉密的县政府全体会议、常务会议内容。
(6)县政府人事任免。
(7)非涉密的县政府重大督办事项。
(8)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重点领域信息。
(9)县政府及其工作机构的领导人员简历、职务、分管工作、机构职责等信息。
公开形式:
(1)和政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网址:http://www.hezheng.gov.cn,微信公众号“和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开信息。
(2)和政县档案馆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
地址:和政县三号统办楼2楼
开放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和政县图书馆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
地址:和政县三馆一中心1楼
开放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和政县政务大厅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
地址:和政县城关镇兴和路3号
开放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和政县三合镇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
地址:和政县三合镇周刘家村二社31号
开放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和政县马家堡镇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
地址:和政县马家堡镇中庄村李家城社288号
开放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和政县卜家庄乡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
地址:和政县卜家庄乡卜家庄村阴洼社32号
开放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和政县买家集镇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
地址:和政县买家集镇团结村下河那社
开放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3)通过新闻发布会、广播、电视等其他形式公开政府信息。
2.县政府授权县政府部分组成部门、直属机构和部门管理机构负责主动公开以下政府信息:
(1)县发改局负责发布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执行情况报告;
(2)县财政局负责发布县级财政预算、决算报告;
(3)州生态环境和政分局负责发布环境质量公报;
(4)县统计局负责发布统计公报;
(5)县司法局负责发布县政府规章;
(6)依照有关规定应当公开的县政府的其他信息。
3.县政府各组成部门按职能主动公开以下政府信息:
(1)自然、资源、人口、社会、经济发展等方面非涉密情况;(责任单位:县政府各部门)
(2)自然灾害、公共卫生、安全生产、社会安全等突发公共事件的预报、发生和处理情况;(责任单位:县应急管理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卫健局、县公安局、县农业农村局等部门)
(3)国土空间规划及执行情况;(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
(4)土地征收批准文件;(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
(5)政府投资的重大建设项目的规划、设计、建设、公开招投标及工程进展情况、资金使用情况;(责任单位:县发改局、财政等部门)
(6)招商引资项目;(责任单位:县招商局)
(7)资源开发方面的规划、招投标资格及实施过程和结果;(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县水务局等部门)
(8)扶贫、优抚、社会保障等方面的标准、条件及实施情况;(责任单位:县扶贫办、县民政局、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县人社局、县卫健局、县医保局、县残联等部门)
(9)公益事业的投资、建设和使用情况;(责任单位:县民政局)
(10)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政府采购限额标准、采购方式、采购结果;(责任单位:县财政局)
(11)政府基金(专项资金)的安排,支持项目的条件、标准、申请程序、批准结果、使用和监督情况;(责任单位:县政府各部门)
(12)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及其审计工作报告中指出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责任单位:县审计局)
(13)办理行政许可和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的依据、条件、程序及办理结果;(责任单位:具有行政许可和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的部门)
(14)实施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的依据、条件、程序以及具有一定社会影响的行政处罚决定;(责任单位:具有行政处罚权、行政强制权的部门)
(15)行政事业性收费事项的目录、标准、依据;(责任单位:县发改局)
(16)政府定价目录或指导价目录的调整;(责任单位:县发改局)
(17)公务员招考的职位、名额、报考条件等事项以及录用结果;
(18)高等院校招生考试及录取情况;(责任单位:县教科局)
(19)本机关的管理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领导成员及分工情况;(责任单位:县政府各部门)
(20)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有关规定要求应当主动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
公开时限:县政府各组成部门应当制定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并及时调整更新,明确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并通过和政县人民政府门户网、信息公告栏、电子屏幕、广播、电视、政务新媒体以及其他便于公众及时获取政府信息的载体公开信息。以上信息的公开时限为自信息产生或变更后的20个工作日内。
(二)依申请公开
除上述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行政机关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其中,公众向县政府及县政府办公室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按以下方式办理。
1.受理机构
和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负责受理公众向县政府及县政府办公室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8:00(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咨询电话:0930-5521059
传 真:0930-5521777
通讯地址:和政县城关镇一号统办楼三楼
邮政编码:731200
2.申请方式
向县政府及县政府办公室申请获取政府信息的申请人,应当填写《和政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以在和政县人民政府网“信息公开”栏目下“依申请公开”子栏目下载,复制有效。填写书面《申请表》确有困难的,申请人可以口头提出,由受理机构代为填写。县政府和县政府办公室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但申请人可通过电话咨询申请程序。
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应当真实载明下列内容:
(1)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身份证明、联系方式;
(2)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名称、文号或者便于受理机构查询的其他特征性描述;
(3)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形式要求,包括获取信息的方式、途径。
个人提出申请时,应当同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申请时,应当同时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或营业执照复印件。
3.申请渠道
(1)信函申请。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应当在信封的显著位置标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将申请邮寄至受理机构。
(2)当面申请。县政府办公室负责接收当面申请。
(3)传真申请。申请人可通过传真方式向受理机构发送申请表。
(4)互联网申请。申请人可通过和政县人民政府门户网“信息公开”栏目下“依申请公开”子栏目,直接填写并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4.申请处理
受理机构收到申请后,将进行登记和审核。经审核申请的内容描述不明确,或者未按要求提供相应身份证明的,受理机构将给予指导和释明,并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作出补正。经审核申请符合受理各项规定的,受理机构将根据《条例》第三十六条之规定分别作出答复。
5.申请受理时间
(1)申请人当面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以提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2)申请人以邮寄方式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以行政机关签收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以平常信函等无需签收的邮寄方式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应当于收到申请的当日与申请人确认,确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3)申请人通过互联网渠道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的传真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以双方确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6.答复时限
受理机构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将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将于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需要延长答复期限的,将按程序报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的期限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受理机构征求第三方和其他机关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上述期限内。
三、政府信息公开审查
对于拟公开的政府信息,县级行政机关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审查。不能确定政府信息是否可以公开的,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报有关主管部门或者保密行政管理部门确定。
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机构名称:和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办公地址:和政县城关镇一号统办楼三楼
办公时间:8:30—12:00 14:30—18:00(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930-5521059
传 真:0930-5521777
电子邮箱:1782251894@qq.com(此邮箱不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仅提供咨询等服务)
五、监督方式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1.和政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
单位名称:和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电话:0930-5521059
传 真:0930-5521777
通信地址:和政县城关镇一号统办楼三楼
邮政编码:731200
2.行政复议
单位名称: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联系电话:0930-6214308
通讯地址:临夏市红园路13号
邮政编码:731100
3.行政诉讼
单位名称:临夏回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联系电话:0930-6245000
通讯地址:甘肃省临夏州临夏市北滨河东路
邮政编码:731100
为深入开展物业服务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规范物业服务市场秩序,维护广大群众合法权益,提升物业服务质量和水平,决定在全县开展物业服务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整治时间
2026年3月至12月
二、整治重点
(一)物业服务入驻方面。重点整治小区建设单位未通过招投标的方式选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未经批准擅自采用协议方式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物业服务企业承接物业时,未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查验或物业承接验收手续不完善;物业服务合同终止时,物业服务企业不移交物业管理用房和有关档案资料等违法违规行为。
(二)物业服务收费和履约方面。重点整治物业服务企业在不具备协商议价的小区,超过政府指导价标准收取物业费和超过政府定价收取停车费;违反明码标价规定,私设收费项目、乱收费,存在以限制水电暖充值等方式催缴物业费;未公示物业服务合同内容和标准;未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内容和标准提供服务或物业服务未达到已评定的星级(等级)标准等违法违规行为。整治公共区域打扫不彻底、垃圾清理不及时、绿化养护不到位、公共秩序维护不到位等问题。整治投诉受理不及时、物业企业擅自终止服务或拒不退出等行为。
(三)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使用方面。重点整治小区建设单位擅自将房屋交付于未按规定交存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购房人,以及代收维修资金,滞留、侵占、挪用维修资金等行为;维修资金建账不规范,未按房屋门号设分户账;未按规定公布维修资金交存、使用、增值收益、结存情况;物业服务企业或业主委员会未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使用维修资金。
(四)小区公共收益管理使用方面。重点整治小区公共收益底数不清,管理不规范;擅自利用小区公共部位经营;未开设小区公共收益专户;未将公共收益纳入公共收益专户或未经业主大会同意擅自使用公共收益;未定期公布公共收益收支明细;侵占小区公共收益等违法违规行为。
(五)物业服务区域安全方面。重点整治物业服务企业未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和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履行物业服务区域安全防范责任,对住宅屋顶、户外墙面、电梯、消防设施等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管理不善,巡查不规范,维修保养不及时,存在安全隐患;对物业服务区域内违反有关消防、治安、物业装饰装修和使用等方面法律法规规定行为,未履行发现、劝阻、报告义务。
(六)住宅老旧电梯更新方面。重点整治电梯维保单位未按照法律法规和相关规范对电梯进行维保,电梯维保记录不规范、造假,接到电梯困人故障报告后,响应服务不及时;已办理使用登记、使用年限长、配置水平低、运行故障率高、群众更新意愿强烈的住宅老旧电梯,未及时纳入更新。
三、受理方式
欢迎广大业主和居民通过以下渠道反映有关问题、提供线索,我们将依法保护举报人合法权益。
受理电话:0930-5521169
受理邮箱:hzxcxjsj@163.com
举报地址:和政县二号统办楼510室(邮编:731200)
四、注意事项
反映人举报问题或提供线索的,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如实反映问题,说明问题发生的时间、地点、涉及对象、主要事实及联系方式等,以便相关单位和部门及时核实、办理。不得捏造或歪曲事实,不得诽谤、诬告和陷害他人。对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的,将依法追究责任。
特此公告。
和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3月27日
今年以来,我局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紧紧围绕全局中心工作,以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增强干部职工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推进依法治理进程为根本出发点,结合我局工作实际,深入全面推进行政执法工作,把法治宣传教育、依法治理同业务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努力开创依法治理新局面,促进全县城乡建设事业又好又快发展。现将我局2025年法治建设工作总结如下:
一、2025年度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举措和成效
(一)认真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
一是深化学习教育、提升法治理论水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要内容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不断深化理论学习,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与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相结合,充分发挥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示范引领作用。努力在学深悟透弄通上下功夫,在推进法治建设过程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切实增强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能力。二是落实普法责任,持续加大普法力度。把习近平法治思想、法律法规列入干部集体学习计划,并依托“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等,扎实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压实法治责任,将法治建设纳入党组重要议程,组织完成年度行政执法及学法考试培训18人次,依法依规开展行政执法。完善干部日常学法制度,鼓励职工参与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深度学习法律法规,提升法治意识。积极运用微信工作群、宣传栏、电子显示屏等平台,在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宪法宣传周等重要法治宣传节点,开展《宪法》《民法典》《安全生产法》及住建领域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活动,营造浓厚的法治文化氛围,提升依法行政水平。
(二)强化组织领导推进法制工作责任落实。
一是完善主要负责人统一领导、分管领导分工负责、各股室各司其职积极参与的工作机制。将法治建设与部门工作同步部署、同步研究、同步考核、同步落实。局党组定期召开会议,及时研究解决法治建设相关重大问题,确保法治建设组织领导有力。二是强化法治理念,坚持依法行政。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依法行政和“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对可能存在法律风险的重大决策事项,提前进行合法性审查,提高工作落实合法性。三是强化公正执法,切实依法履职。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强化对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着力提升行政执法人员素养,通过集中培训、个人自学等方式提升执法人员依法行政能力。严格对照执法权限,要求执法人员在执法工作中认真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制度,确保执法工作公开、公正,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三)依法履行政府职能。
一是依法行政、规范行政许可。在行政审批过程中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定,明确主体的合法性,按规定程序、办事时限要求审查办理,做到依法依规按时限受理。2025年办理行政许可127件(其中:施工许可39件、起重机械使用登记证61件、消防设计审查6件、消防验收10件、排污许可2件,预售许可9件)质量监督书39件、竣工验收备案24件。二是文明执法,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健全了自由裁量权制度、案件查办制度,完善城市重大项目管理等制度,促进了依法行政工作制度化、规范化。2025年累计协调解决信访问题527件,其中上级信访批件100件、12345热线信访件277件,来电来访130余件、巡视反馈16件,巡察反馈4件。所有投诉均在规定时限内得到及时有效的处理,群众的合理诉求得到解决,维护了社会的和谐稳定。三是严格工作程序,切实为人民群众办实事、办好事。坚持把改善城乡困难家庭的住房问题作为改善民生、保障民生的一项重要工程来抓,近年来,我县不断加大住房建设项目的争取和投入力度,着力提高住房覆盖面,有效改善了城乡居民居住条件。今年我局先后实施了老城区地下管网和设施更新改造、农房抗震改造等城乡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城乡基础设施进一步完善,群众生活水平显著提高。四是严格项目管理程序,切实做到项目管理的程序性。我局所有行政审批项目中全部明确了办理要件及审批流程、办结时限。在项目审批时,严格执行一次性告知制度和限时办结制度,坚持“谁受理、谁负责”的原则,专人办理业务,提高了项目审批程序的合法性。
同时,我局对上报实施的所有项目均经过科学论证,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严格按照规定审批立项,严格执行法人制、合同制、招投标制、监理制和公示制等,没有造成项目效益不佳和浪费等问题,各项目建设都严格遵循了招投标规定,并按期开工。
二、存在的问题与不足
2025年,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虽取得一定成效,但对照上级要求和群众期盼,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部分干部职工法治思维运用不够熟练,在日常业务工作中,运用法治方式解决复杂问题、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二是住建领域普法宣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仍需加强,针对企业、群众的精准普法力度不足,宣传形式不够丰富,部分群众和市场主体法治意识仍较薄弱;三是法治建设与业务工作融合不够深入,部分业务工作与法治要求结合不够紧密,法治化管理水平仍有提升空间。
三、2026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
2026年,我局将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针对存在的问题短板,紧扣法治政府建设总体目标,结合住建行业工作实际,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持续压实法治建设责任。进一步强化党组对法治政府建设的统筹领导,严格落实第一责任人职责和“一岗双责”,细化完善法治建设任务清单,推动法治建设与住建业务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切实筑牢法治建设责任体系。
二是持续提升依法决策水平。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强化合法性审查全覆盖,规范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持续提升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水平,坚决杜绝违法决策。
三是持续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深化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加强执法队伍培训和管理,细化执法流程,规范执法文书,强化执法全过程监督,聚焦重点领域加大精准执法力度,坚持文明执法、公正执法,提升执法规范化水平。
四是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纵深推进“放管服”改革,进一步精简审批流程、提升服务效能,规范行业监管,依法保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打造公平、透明、高效的住建领域营商环境。
五是持续深化普法宣传教育。丰富普法形式,突出精准普法,针对住建领域重点群体和热点问题,开展常态化、多样化普法活动,抓实干部职工学法用法,提升全局法治素养和群众法治意识。
六是持续化解矛盾防范风险。健全矛盾纠纷多元化化解机制,加大民生领域矛盾化解力度,规范行政复议应诉工作,强化法律风险防范,全力维护住建领域社会和谐稳定。
下一步,和政县住建局将以更高标准、更实举措、更严要求,持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不断提升住建领域依法行政能力和法治化治理水平,切实履行好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职责,为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和政征地补偿告字〔2026〕1号
我县拟对和政县环城东路东段开发建设,拟征收土地0.25公顷(3.73亩)。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现将征地拆迁补偿安置方案及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范围
本次拟征收土地范围为和政县城关南关社区,详见征收范围示意图。
二、拟征收土地现状
根据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拟征收城关镇南关社区集体土地约0.25公顷(3.73亩)。涉及的地上附着物情况以及分户具体情况以土地现状调查结果为准。
三、拟征收土地目的
依据和政县国土空间规划,本次拟征收土地用于和政县环城东路东段开发建设项目,该项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的征收情形。
四、补偿方式和标准
按照《甘肃省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甘政发〔2023〕55号),城关镇南关社区属于一类区片,征地区片综合地价59128元/亩,按照《和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和政县环城东路东段开发建设项目征地补偿方案>的通知》(和政办发〔2026〕5号)文件,征地地价8万元/亩。
涉及的村民住宅按照提供安置房、货币补偿等方式予以补偿,详见《和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和政县环城东路东段开发建设项目征地补偿方案>的通知》(和政办发〔2026〕5号)文件;拆迁改造期间的宅基地安置过渡费标准为每户每月700元。拆迁户置换现有安置房的,过渡费发放从该户签订协议之日当月算起,一次性发放6个月的过渡费;置换新建安置房的,过渡费发放从该户签订协议之日当月算起先发放一年的过渡费,剩余部分到新建安置房竣工交付之日一并发放;拆迁户置换的多套安置房既有现有安置房,又有新建安置房的,安置过渡费从该户签订协议之日当月算起一次性发放6个月的过渡费。标准按照和政办发〔2026〕5号文件执行。
五、公告期限及办理补偿登记方式、期限
本公告公示期30日,自2026年2月10日至2026年3月11日,在拟征收土地涉及的和政县城关镇及南关社区予以张贴。
自本公告张贴之日起至公示期满后10日内,拟征收土地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承包经营权人和地上附着物所有权人,持权属证明材料(不动产证、土地所有权证、承包经营合同等),到城关镇人民政府办理补偿登记相关事宜。
登记地址:和政县城关镇南关社区
联系人及电话:李将 13519005856
六、异议反馈渠道
自本公告张贴之日起至公示期满后10日内,相关利害关系人对上述公告内容是否合法合规有不同意见的,可向和政县城关镇人民政府(地址:和政县三号统办楼,邮编731200,电话0930-5521149)提出具体意见。逾期未提出意见,视为放弃权利。多数被涉及本次征地的成员认为该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将组织召开听证会。
和政县人民政府将依据提出意见及听证情况,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进行讨论。
本公告未尽事宜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特此公告。
附:1.2.10 附件1 和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和政县环城东路东段开发建设项目征地补偿方案》的通知.pdf
2.2.10 附件2 和政县环城东路东段开发建设项目征地范围示意图.pdf
和政县人民政府
2026年2月10日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单位)概况
一、部门(单位)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部门(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单位)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部门(单位)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三、部门(单位)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及项目支出情况说明
四、部门(单位)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五、部门(单位)“三公”经费及会议费、培训费情况说明
六、部门(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八、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部门(单位)绩效管理开展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2026年部门(单位)预算表格
一、2026年部门(单位)收支总表
二、2026年部门(单位)收入总表
三、2026年部门(单位)支出总表
四、2026年部门(单位)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2026年部门(单位)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2026年部门(单位)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七、2026年部门(单位)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明细表
八、2026年部门(单位)预算经济分类和对应的政府预算经济分类项目支出预算明细表
九、2026年部门(单位)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表
十、2026年部门(单位)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一、2026年部门(单位)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二、2026年“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情况表
十二、2026年部门管理转移支付表
十三、2026年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申报表
十四、2026年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申报表
前言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以及财政部《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范》《关于推进部门所属单位预算公开的指导意见》《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和《关于进一步推进和政县预决算公开工作的贯彻意见》要求,现将2026年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第一部分 部门(单位)概况
部门(单位)职责
和政县城管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是和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以下简称“县住建局”)管理的正科级行政执法机构,以县住建局的名义,统一行使以下领域的行政处罚权及与之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权:
(一)市容市貌管理方面。对违反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二)市政管理方面。对违反市政公用设施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三)环境卫生管理方面。对破坏环境卫生、违反生活垃圾管理等法律法规的行为实施行政处罚。主要包括对未采取防燃、防尘措施,在城市人口集中地区存放煤炭、煤矸石、煤渣、煤灰、砂石、灰土等物料行为的行政处罚权:对未采取密闭措施或者其他防护措施,运输、装卸或者储存能够散发有毒有害气体或者粉尘物质,造成城市大气污染行为的行政处罚权;对建筑施工和拆迁工地造成的二次扬尘污染的行政处罚权;对未经环保部门批准的夜间建筑施工的行政处罚权;商业经营活动使用高省店播喇叭招揽顾客,以及单位和个人在城市市区噪声敏感区域使用高音广播喇叭的行政处罚权:对已竣工交付使用的住宅楼进行室内装修活动造成噪声污染的行政处罚权;对在城市人口集中地区焚烧沥青、油毡、橡胶、塑料、皮革、垃圾以及其他产生有毒有害烟尘或恶臭气体物质行为的行政处罚权;对在城市人口集中地区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产生烟尘污染物质行为的行政处罚权;对沿街饮食烧烤行为的行政处罚;对向城市水体排放、倾倒工业废渣、城市垃圾和其他废弃物的行政处罚权。
(四)园林绿化管理方面。对损坏城市绿化及绿化设施等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五)城乡规划管理方面。对违反城乡规划管理法律法规的部分违法行为(根据授权)实施行政处罚。主要包括对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违法建设案件的行政处罚权;对未经批准,擅自搭建临时建筑物、构筑物行为的行政处罚权;对影响城市规划的实施,违法占用道路、广场绿地、高压供电走廊、压占地上管线进行建设等行为的行政处罚权;对未经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擅自在城市规划区内设置废渣、垃圾堆场行为的行政处罚权,对未经批准,擅自在城市主要街道设置广告牌、画廊、招牌、橱窗,占用人行道设置报刊亭、电话亭、固定摊点等行为的行政处罚权。
(六)工商行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在人行楼群院落、店外无证(照)商贩的行政处罚权。
(七)公安交通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侵占城道路行为的行政处罚权,主要包括在主干道以外道路乱摆摊点、侵占路面等影响车辆、行人通行的行政处罚权。
(八)完成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一)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县城管执法队设5个内设机构(均为股级):
1、办公室。负责文电、会务、保密、档案、财务、后勤等日常运转工作;承担党建、党风廉政、组织人事、队伍建设等工作。
2、法制监督股。负责执法案件的审核、听证、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应诉工作;监督执法程序和执法规范;组织执法人员法律培训和证件管理;负责执法考评和错案追究。
3、执法一股:负责工商行政管理方面、市容市貌、环境卫生领域的日常巡查、现场检查及行政处罚案件的具体调查处理工作。
4、执法二股:负责市政公用、园林绿化领域的日常巡查、现场检查及行政处罚案件的具体调查处理工作。
5、执法三股:负责城乡规划领域、公安交通管理方面的日常巡查、现场检查及行政处罚案件的具体调查处理工作;承接数字化城市管理平台转办案件的处理。县城管执法队事业编制核定54名,编制实行专项管理,人员实行实名制专库管理。
6、领导职数。核定科级领导职数4名。其中,队长1名(正科级),副队长3名(副科级)。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2026年部门收支包括机关预算和直属单位预算在内的汇总情况。
2026年部门收支总预算1510.56万元。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教育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
2026年预算收入979.13万元(详见部门预算表格1和2),比上年预算数减少1377.37万元,下降58.4%,主要原因是:其他刚性支出项目资金减少,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979.13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1377.37万元,下降58.4%,主要原因是:其他刚性支出项目资金减少。
2026年预算支出相应安排979.13万元(详见部门预算表格3),比上年预算数减少1377.37万元,下降58.4%,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其他刚性支出项目资金减少。
支出按功能分类科目安排为: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97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0.05%,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3.2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0.052%,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教育支出7.48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0.053%,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卫生健康支出43.1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0.052%,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节能环保支出68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长79.83%,增长的主要原因是项目资金增加;
住房保障支出59.81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0.053%,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支出按部门(单位)预算经济分类科目安排为:
工资福利支出918.48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0.031%,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商品和服务支出32.15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0.56%,下降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
一、 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979.13万元,比上年预算数下降58.4%,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其他刚性支出项目资金减少;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一般公共服务(201)群众团体事务(29)工会事务(06)2026年预算数为9.97万元,比上年预算数下降5.97%,下降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
工会事务(2012906)2026年预算数9.97万元,2025年预算数为9.47万元,较上年减少0.05万元。
(二)教育支出(205)进修及培训(08)培训支出(03)2026年预算数为7.48万元,比2025年预算增加0.054%。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培训支出(2050803)2026年预算数7.48万元,2025年预算数为7.1万元,较上年减少0.38万元。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05)2026年预算数为123.2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63%,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80505)2026年预算数79.74万元,2025年预算数为75.73万元,较上年增加4.01万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2080506)2026年预算数39.87万元,2025年预算数为37.86万元,较上年增加2.01万元。
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2082702)2026年预算数3.6万元,2025年预算数为3.52万元,较上年减少0.08万元。
(四)卫生健康支出(210)财政对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12)财政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01)2026年预算数为43.1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2.15%,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公务员医疗补助(2101103)2026年预算数7.48万元,2025年预算数为7.1万元,较上年减少0.38万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2101199)2026年预算数0.73万元,2025年预算数为0.72万元,较上年增加0.01万元。
(五)城乡社区支出(212)城乡社区管理事务(01)行政运行(01)2026年预算数为735.58万元,比上年预算数下降37.8%,下降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
城管执法(2120104)2026年预算数为735.58万元,2025年预算数为1181.07万元,较上年减少2445.49万元。
(六)住房保障支出(221)住房改革(02)2026年预算数为59.81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0.053%,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住房公积金(2210201)2026年预算数为59.81万元,2025年预算数为56.8万元,较上年增加3.01万元。
三、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及项目支出情况说明
(一)基本支出。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979.13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1377.37万元,下降58.4%,下降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
一是人员经费918.48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27.69万元,增加3.1%,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二是单位运转经费60.65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1.06万元,下降1.7%,增长下降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
四、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26年共安排机关运行经费60.65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8万元、印刷费1.5万元、邮电费1万元、差旅费1.5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2.15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1.06万元,下降1.72%,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
五、部门“三公”经费及会议费、培训费情况说明
2026年“三公”经费预算0万元,较上年预算数无变化。
(一)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较上年预算数无变化。
(二)公务接待费0万元,较上年预算数无变化。
(三)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费0万元,较上年预算数无变化。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预算数无变化,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较上年预算数无变化。
(四)会议费0万元,较上年预算数无变化。
(五)培训费7.48万元,2025年培训费7.1万元,较上年增加0.38万元。
六、部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6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60.65万元,其中:办公费8万元,差旅费1.5万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32.15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1.06万元,下降1.72%,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
七、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2026年政府采购预算319.9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319.43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5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319.93万元,增加100%,主要原因是主街花坛采购,采购主要项目0万元。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政府采购项目预算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预留政府采购项目预算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我单位固定资产存量原值2330.38万元,其中:办公用房365平方米,由后勤局统一管理。预算单位共有公务用车0辆。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价值691.04万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26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支出。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为空表。
(二)非税收入情况
2026年本部门共有0个单位涉及非税收入,2026年计划征收0万元,其中:中央(省级)批准设立1个,主要是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征收0万元。
(三)部门管理转移支付情况
2026年预算无部门管理转移支付项目,相关表格为空表。
(四)委托业务费安排情况
2026年本部门预算共安排委托业务费0万元,具体用于开展设计费、代理费、可行性研究等委托业务。
(五)重点项目情况
无。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6年未安排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为空表
(七)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中上年实际结转数以决算批复数为准,据此作为变动预算事项进行调整,并将变动后的预算作为结转资金执行依据。
第三部分 部门(单位)绩效管理开展情况说明
一、2025年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情况。
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共甘肃省委 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中共和政县委和政县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等相关要求,我们将绩效理念和绩效方法融入预算编制、执行、决算和监督全过程,认真开展绩效管理各项工作。
(一)绩效目标管理情况。2025年度,按照“谁申请资金,谁设置目标”的原则,纳入部门预算管理的单位整体支出和项目绩效目标6个,按规定随年度预算一并公开项目6个,公开率为100%。
(二)绩效运行监控情况。2025年7月,组织开展1-6月绩效运行监控项目75个,占本单位项目的100%。截至7月底,如期完成预算执行和绩效目标指标值的项目75个,完成率为100%。“双监控”发现存在的问题和主要原因是:绩效监控的认识不够深入,特别是在一级指标的框架下,难以制定出切实可行的二级和三级指标,这直接影响了项目绩效的准确衡量。开展1-9月绩效运行监控项目175个,占本部门(单位)项目的100%。截至11月底,如期完成预算执行和绩效目标指标值的项目172个,完成率为98%。“双监控”发现存在的问题和主要原因是:绩效评价的应用效果有待进一步提升。当前的绩效评价往往在项目完结后才进行,这导致评价结果难以对预算的实际使用产生实质性影响。
(三)绩效自评开展情况。2025年度,组织开展绩效自评项目共80个,其中,部门(单位)整体支出2个,项目支出65个,转移支付项目13个,绩效自评覆盖率为100%。绩效自评结果随部门决算报送财政和随决算公开情况:强化绩效目标管理,依托预算管理一体化业务数字平台编制年度项目绩效目标,推动绩效管理数字化、信息化。加强项目绩效监控,坚持日常监控与重点监控相结合的方式,在开展日常动态监控的基础上,对重大项目预算执行环节进行重点绩效跟踪监控。对年度内所有项目开展绩效自评工作,认真完成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和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四)绩效结果应用情况。根据2025年度绩效运行监控、绩效自评等情况,当年盘活财政资金0万元,2025年度减少部门预算项目2个,压减率40%。同时对政策和项目资金管理作出调整的0个。
二、2026年绩效目标编制情况
2026年,纳入单位预算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3个,其中: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围绕部门管理、履职效果、能力建设三个维设置二级指标18个、三级指标37个;重点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围绕成标、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四个维度,设置二级指标11个、三级指标14个。各项绩效目标内容指向明确、细化量化、合理符合规定的格式要求。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绩效预算:是一种以目标为导向、以项目成本为衡量、以业绩评估为核心的一种预算体制,是把资源的有效分配与绩效的提高紧密结合的预算系统。具体来说,就是公共部门将预算建立在可衡量的绩效基础上,进行预算决策,办多少事拨多少钱,根据成本与效益的比较,决定支出项目是否必要、项目所涉及资金额度是否合理。
3.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4.一般公共服务:指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财政管理活动的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指用于离退休人员的经费。
6.住房保障支出:指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用于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住房公积金:指按照国家统一规定,依据省上确定的比例为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7.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8.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9.“三公”经费:是指县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费。
10.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1.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 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 金。
12.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本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财政拨款 收入”、“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 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结余弥补本 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13.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财政专户管理资 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包括利息存款收入、事业 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等。
14.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 补助收入。
15.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指缴入财政专户、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 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 训费等教育收费。
16.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 的收入,不含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教育收费。
第五部分 2026年部门预算表格
本部分共公开14张表,见附件。
和政征地预告字〔2026〕1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甘肃省土地征收程序规定》等有关规定,为加快城市更新步伐,提升城市品位,拟对农民集体土地实施征收,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位置、范围、权属、用途
位置:和政县城关镇南关社区。
范围:详见征收范围示意图。
面积:拟征收土地面积约0.25公顷(3.73亩),最终以实际征收面积为准。
权属:和政县城关镇南关社区。
用途:和政县环城东路东段开发项目
二、拟征收土地目的
依据和政县国土空间规划,本次拟征收土地用于和政县环城东路东段开发项目。该项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的征收农民集体土地情形。
三、开展土地现状调查
此次土地现状调查由县自然资源局和城关镇人民政府共同负责对征地范围内土地进行现状调查工作。
四、其他事项
本公告自2026年1月23日至2026年2月5日,在拟征收土地涉及的乡镇和社区予以张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特此公告。
和政县人民政府
2026年1月23日
2025年10月15日,州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马小华同志带领检查组到和政县和兴旺供热服务有限公司实地检查供热用热条例执行情况,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拜淑玲同志、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蒋学军同志及县住建局局长李登阳等负责同志参加,和兴旺供热服务公司董事长杨智同志做现场汇报、技术顾问祁勇同志对换热站运行情况进行汇报。
检查组一行先后到和政县第一热源厂、鸿瑞换热站和鸿森华庭换热站,现场听取了相关汇报,并与物业进行了深入交流。检查组详细了解了换热站核心设备的运行参数是否稳定、供热管网的日常巡检与维护保养是否到位,以及居民室内温度是否达到标准要求。此外,检查组还重点核查了《临夏回族自治州供热用热条例》中关于供热质量保障、突发故障应急处置流程和用户合法权益维护等条款的具体落实情况。
马小华同志在关于开展《临夏回族自治州供热用热条例》检查工作的现场强调,冬季供热工作是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民生工程、民心工程,要以群众温暖过冬为核心目标,切实抓好当前及下一阶段供热保障工作。明确提出四点要求:一是保障供暖按时启动,严格按照时间节点推进设备检修、管网调试等前期准备工作,10月22日必须点炉供暖,确保2025-2026年度供暖如期平稳运行,坚决杜绝延迟供暖情况;二是筑牢煤炭供应防线,提前谋划、精准调度,建立原煤储备动态监测机制,确保供暖季原煤储备充足、供应稳定,为持续供暖提供坚实物资保障;三是规范收费标准执行,严格依据《临夏回族自治州供热用热条例》相关规定,全面公开供热收费标准、计费方式及减免政策,确保收费流程透明、合规,主动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四是压实安全生产责任,始终把安全生产放在首位,聚焦换热站运行、管网维护、燃煤储存等关键环节,常态化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健全应急处置预案,坚决防范各类安全事故发生。
杨智同志表示,我们将以此次检查为契机,认真梳理检查组反馈的意见和建议,并逐项制定整改措施;我们将持续深化对《供热用热条例》的贯彻落实,确保供热期间安全、稳定、连续、保质保量供热,全力保障群众温暖过冬。